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 G95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6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5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廊坊至涿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601号)批复。项目业主单位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20%资本金+80%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该项目的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固安县、涿州市
2.1.2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固安东互通(含),终点位于廊涿高速上跨G107和京广铁路的分离立交桥西侧桥头,全长46.086公里。主线桥梁(含互通立交区主线桥、折合整幅桥长):新建特大桥5635.2米/1座;大桥1140米/6座(两侧拼宽568米/3座,拆除新建127米/1座,维修利用445米/2座);中桥599米/10座(两侧拼宽188.5米/3座,拆除新建290米/5座,维修利用120.5米/2座);小桥198米/10座(两侧拼宽13米/1座,拆除新建33米/1座,更换梁板152米/8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795米/12座(分离新建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左幅598米/半幅,完全利用京广铁路分离立交右幅288米/半幅,两侧拼宽66米/1座,拆除重建148米/3座,更换梁板137.5米/7座);桥式通道374.5米/19座(更换梁板354米/18座,利用20.5米/1座)、涵洞7道、通道44道;拆除主线桥梁12座;天桥及主线下穿分离立交桥:新建612米/4座、拆除重建762米/6座、利用7座,拆除天桥6座;互通立交9处。房建工程包括5处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讯分中心。
2.2招标范围:依据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完成高性能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标准,编制高性能混凝土实施细则、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调整与优化、根据施工中发现的问题编写技术咨询中期报告、协助参建单位解决混凝土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交技术总结等工作。
质量要求:依据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独立进行试验检测及咨询活动。试验检测工作规范,提供报告及时、真实、准确。
2.3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下同)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下同),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 月15日09:00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苗永超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rhahlf@126.com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不曾在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合同中违约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 负责人 1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混凝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总金额较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服务期限、质量要求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暗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5)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15分
其他因素:1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3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不适用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款修改为: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其不满足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本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0分;
项目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0-8.0分;
项目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0-10.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0-8.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0-10.0分。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分 内容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6.0分;
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6.0-8.0分;
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8.0-10.0分;
服务承诺 10分 服务承诺基本合理,服务体系基本完备,得6.0分;
服务承诺较全面、较合理,体系较完备,得6.0-8.0分;
服务承诺措施全面、合理,体系完备,得8.0-10.0分。
2.2.4(2) 主要人员 15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 15分 项目负责人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9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15分 业绩 15分 投标人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得3分,最多加6分。
注:1、各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投标人该项得分以各评委打分平均值计算所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应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