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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雄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雄安科技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障雄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等开展运营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需对配套区域的标识标牌进行统一制作与配置。本次采购主要用于满足开业前期导视系统、功能区识别、人员引导等方面的基本使用需求,使相关区域达到可投入运营的状态。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雄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开业所需标识标牌类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各区域基础标识、功能标识等,采购清单详见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交货期:于货物下单指令后15日内完成全部货物到货并完成现场安装调试。
2.5 交货地点:雄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所供标识标牌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材质、结构、加工工艺及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要求;如相关标准不一致的,按要求较高者执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3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的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项目业绩,且该项目的供货内容应包含导视标识、功能标识、客房号牌、安全提示标识等标识标牌类别中的一类及以上。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存在相互控股或管理关系;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或撤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的;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
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近一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14)在本标段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0时0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免费下载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按4.1款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前,应先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00秒。
5.2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启形式及地点
开启形式:远程开启
开启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预成交结果公示及成交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1)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响应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询比采购文件导入“交易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htb格式)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系统。“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雄安科技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雄安新区科创中心(一期)C座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3室
联 系 人:孔瑞颖、张梦倩、高宗飞、李贺、王徽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瑞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信箱:becczbb@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丰华谷一区C1-402)
(4)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供应商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5)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6)被质疑人须配合采购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成交资格,并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10.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雄安科技产业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xankej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