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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农业智能装备应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江西省农业AI装备线上超市”(以下简称“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申报对象为具备农业类平台建设及运营能力的相关企业、机构等。
二、遴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愿承担“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任务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详细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涉外处,邮箱:jxnytsc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二)专家评审。申报结束后,由省农业农村厅依照上述条件要求,对各建设运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审,入围单位进行现场答辩。
(三)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入选的企业或机构在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主体,签署合作协议,每年进行绩效考核,共同推动江西省农业AI装备的应用。
四、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或机构需按要求提交全面真实并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五、材料提交说明
1.所有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附材料目录并标注页码;
3.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为:“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主体申报-单位全称;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公告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
5.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若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涉外处,联系人:雷恩思,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jxnytscc@126.com,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府东二路2号。
附件:1.“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主体遴选条件
2.所需申报材料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主体遴选条件
一、建设运营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经营范围需含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业机械服务,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等核心类目,证照齐全且有效期内。
2.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失信被执行记录。
3.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违规经营等行政处罚记录。
二、建设运营能力
1.有成熟农业领域省级服务平台全案运营经验,能统筹江西省农业AI装备超市平台建设、整体宣传推广和服务落地;
2.具备农业装备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专业能力,熟悉补贴政策申报流程,能规范管理入驻品牌,控制售后风险。
三、建设运营资源
1.具有良好的农业智能装备行业对接能力,能联动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争取相关装备的价格、服务、产品更新及售后等全链条支持,农机行业专业协会/ 学会会员单位资格、秘书长或副会长单位以上者优先。
2.具备充足自有运营资金,能承担平台搭建、招商、推广、仓储物流等前期投入,具备融资能力应对规模化运营需求。
四、建设运营团队
1.团队负责人需具备5年以上省级及以上农业领域服务平台全案运营经验,深耕农业领域,熟悉江西智慧农业建设情况,了解江西智能农业装备应用场景,具备政企对接能力。
2.配置完整专业团队,涵盖机械制造、农机销售、智慧农业项目建设三个方面,核心成员从业经验均不低于三年。
3. 设有本地化服务团队,能对接农业经营主体对智能农业装备相关需求、解决属地问题,保障运营落地。
4.具备对农业经营主体智能农业装备使用赋能培训能力,能为入驻的智能农业装备销售主体提供标准化运营培训,提升整体平台运营水平。
附件2:
所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4.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证明、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5. 近三年无偷税漏税、违规经营行政处罚记录证明。
二、平台运营相关材料
1.省级农业类平台建设运营案例说明(附合作协议);
2.近三年已销售的智能农业装备清单(附销售合同);
三、渠道与资源证明材料
1.全国性销售渠道清单及合作协议(农业装备销售)(附合作协议);
2. 全国性农机行业专业协会/ 学会会员单位资格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3.提供可控或者深度合作的省级及以上媒体资源证明材料(附控股证明或者合作协议);
4.政企对接成果材料(与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合作文件、项目批复等)(附合作协议);
四、团队能力证明材料
1.至少提供三名运营团队核心成员履历表(附身份证、学历、职称、从业证明)。
2.团队负责人三年以上省级及以上农业领域服务平台运营经验证明材料;(附所参与项目的合作协议签字页,或者服务平台所在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3. 至少提供五名江西本地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名单内人员在江西本地社保缴纳或者工作地为江西的劳务合同复印件)。
4.至少提供两份智慧农业相关培训项目合作协议(附合作协议)。
五、《“农业AI装备超市”建设运营方案》(核心材料),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与三年发展目标;
2.平台整体架构设计方案;
3.项目分阶段建设计划;
4.项目运营机制;
5.团队组建与管理;
6.资源保障方案;
7.风险防控体系;
8.绩效评估与优化。
六、其他辅助材料
1.获奖证书、荣誉证明;
2. 其他有利于评审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