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隆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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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隆志地块位于浙江省浦江县郑家坞镇江滨路(中心点坐标东经120.090079°,北纬29.502161°),4148.5平方米。地块东至闲置空地,南至郑家坞货运站仓库,西至厂房拆除空地和浦江县金属表面处理加工厂(已关停)。地块2002年前为农田荒地,2002-2006年间为郑家坞电镀厂,主要从事锁体、锁梁、钥匙等电镀,2006年电镀厂关停,厂房于2010年拆除,拆除过程各类原辅材料、生产设施、工业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置,2010年地块内新建厂房,使用权人为郑隆志,未实施生产,*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块内厂房拆除。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等,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和资料分析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内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委托正和源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完成土壤和地下水采样监测。我公司根据检测单位采样检测相关记录、检测报告以及质控报告等资料编制了《郑隆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初步调查结论,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或其它标准;地下水样品中浊度和W3点位pH未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其他指标均未超出相应标准值。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不开发,不在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内,且浊度和pH值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因此本调查地块地下水在不饮用、不长期接触的情况下,地下水污染风险水平可接受,不需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不列入污染地块名录。该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下一步场地详细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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