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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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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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项目编码:2503—500240—04—01—601960),我局组织专家对《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工程位于石柱县南宾街道及三河镇,同意工程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20年一遇,涉河工程的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结论。

据《报告》,工程布置于龙河干流龙河大桥至上游芭蕉滩桥河段两岸,主要包含农村公路及人行步道建设两项内容,部分段为利用已成工程衔接,本次评价不包含已成涉河工程。

农村公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布置于龙河右岸,建设全长3.479km,涉河段长1.314km。

人行步道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布置于龙河左右岸,建设全长7.633km,涉河段长2.704km(含与农村公路共线段1.314km),包含5座新建或内侧拼宽栈道桥,6段新建或内侧拓宽步道。

三、基本同意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及结论。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石柱水文站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落实权属单位及管理部门要求。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工程施工需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市河道事务中心,市河道事务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市河道事务中心,市河道事务中心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市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工程部分段高程较低,运行期需完善防洪安全管理措施。

(五)若工程自本行政许可决定签发之日起3年内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翔宇;联系电话:023—88707092)

附件

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专家评审会,石柱县水利局,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路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长江上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水文监测影响评价单位),重庆龙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关于项目情况的介绍及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评定等级为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提交了《龙嘴至芭蕉滩龙河两岸农村公路改建及安全生命防护安装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经专家组复核,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评价依据

《报告》采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基本合理。

二、评价标准

《报告》确定的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涉河工程防洪标准基本合适。

工程位于石柱县南宾街道及三河镇,涉及龙河干流及左岸支流焦石溪河口段,河段防洪评价标准为20年一遇。涉河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三、涉河建设方案

据《报告》,工程布置于龙河干流龙河大桥至上游芭蕉滩桥河段两岸,主要包含农村公路及人行步道建设两项内容,部分段为利用已成工程衔接,本次评价不包含已成涉河工程。

农村公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布置于龙河右岸,建设全长3.479km,涉河段长1.314km(K2+165~K3+479段)。

人行步道采用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布置于龙河左右岸,建设全长7.633km,涉河段长2.704km(含与农村公路共线段1.314km),包含5座新建或内侧拼宽栈道桥、共0.495km,6段新建或内侧拓宽步道、共2.209km。

新建农村公路K2+660~K3+440段共0.78km,路面高程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人行步道BK3+140~BK3+920、BK4+500~BK4+760、BK5+400~BK5+475、BK5+555.67~BK5+603.67段共1.163km,路面高程低于20年一遇洪水位。

弃渣场不涉及河道。

涉河建筑物主要参数见附表1,主要控制点坐标见附表2。

四、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报告》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计算基本合理。

五、防洪综合评价

《报告》表明,工程建设对河道行洪及河势稳定影响较小,评价结论基本恰当。项目法人出具了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承诺书;对石柱水文站(国家基本水文站)影响分析的综合评定结论为轻微影响,重庆市水文监测总站复函“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涉及堤防、取水泵房事宜,项目法人与相关单位签订了协议。采取补救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评价结论基本合理。

六、建议

(一)涉河建设方案尽可能减小开挖及回填,确保行洪安全和岸坡稳定。

(二)妥善处理好与水文站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相关事宜。

(三)充分考虑施工期洪水影响,加强栈道桥基础施工保护,确保安全。

(四)工程部分段高程较低,运行期需完善防洪安全管理措施。

专家组组长: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表1 涉河建筑物主要参数表

项目

第一段涉河工程

第二段涉河工程

第三段涉河工程

第四段涉河工程

第五段涉河工程

第六段涉河工程

合计

设计桩号

BK0+150~BK0+700

K2+165~K3+479/BK2+650~BK3+964

BK4+320~BK4+850

BK5+350~BK5+475

BK5+538.67~BK5+603.67

BK6+398.67~BK6+518.67

/

涉河长度(m)

550

1314

530

125

65

120

2704

龙河岸别

右岸

右岸

左岸

左岸

左岸

左岸

/

农村公路

路面净宽(m)

/

3.5

/

/

/

/

高程(m)

556.39~562.98

人行步道

路面净宽(m)

3.5

3.5

3.5

3.5

3.5

3.5

高程(m)

557.70~557.85

556.39~562.85

557.43~565.54

557.07~559.55

559.04~559.91

559.31~562.93

P=5%设计洪水(m3/s)

2390

2366

2366

2366

2390

2390

P=5%洪水位

(m)

556.36~556.75

558.85~560.89

560.89~559.10

558.85

558.46

558.11~557.91

壅水(m)

0

0~0.01

0~0.01

0

0

0

占用行洪面积

(m2)

0

0.11~0.39

0.56~1.79

0.41~0.92

1.27~2.49

0

阻水比(%)

0

0.01~0.04

0.10~0.31

0.04~0.10

0.12~0.76

0

是否满足防洪标准

K2+660~K3+440/BK3+140~BK3+920段不达标

(长780m)

BK4+500~BK4+760段不达标

(长260m)

BK5+400~BK5+475段不达标

(长75m)

BK5+555.67~BK5+603.67段不达标(长48m)

河道占用

岸线长度(m)

550

1314

530

125

65

120

2704

投影面积

(m2)

1155

10906

2253

531

267

492

15604

备注

原栈道桥内侧拼宽新建两座钢筋混凝土栈道桥

人行步道与农村公路并线设计,公路临河侧利用现状岸坡新建步道,部分段现状农村公路及岸坡高程较低

利用现状岸坡新建步道,部分段现状岸坡高程较低

利用现状岸坡新建步道,部分段现状岸坡高程较低

新建一座栈道桥下穿拟建滨河大道卷洞中桥,受桥下通行净空限制,部分段栈道桥高程较低

泵站上下游分别新建一座钢筋混凝土栈道桥

/

注: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附表2 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序号

项目

设计桩号

大地2000坐标系

备注

X

Y

1

人行步道起点

BK0+000

3320234.128

512552.691

龙河大桥右岸(不涉河)

2

第一段涉河工程(步道)

BK0+150

3320367.613

512618.140

BK0+150~BK0+260、BK0+470~BK0+540、BK0+640~BK0+700段为已成步道内侧拓宽;BK0+260~BK0+470和BK0+540~BK0+640段分别在已成栈道桥内侧新建一座栈道桥拼宽。

BK0+200

3320415.999

512619.227

BK0+250

3320463.486

512603.836

BK0+260

3320472.966

512600.629

BK0+300

3320511.142

512588.778

BK0+350

3320557.596

512570.294

BK0+400

3320602.929

512549.207

BK0+450

3320646.370

512524.706

BK0+470

3320663.697

512514.869

BK0+500

3320691.797

512504.363

BK0+540

3320727.516

512491.513

BK0+550

3320739.395

512489.816

BK0+600

3320788.675

512481.482

BK0+640

3320825.654

512473.208

BK0+650

3320837.491

512474.929

BK0+700

3320881.647

512498.165

3

第二段涉河工程(步道和公路共线)

BK2+650

3321731.711

513707.447

总体采用在已成公路内侧拓宽和随坡就势新建步道相结合的设计原则。BK3+120~BK3+135段下穿拟建的桃花渡车行桥右岸;BK3+779~BK3+792段利用已成三教寺桥;BK3+835~BK3+850段下穿在建的石柱东高铁桥右岸。公路段设计桩号为K2+165~K3+479。

BK2+700

3321781.354

513703.043

BK2+750

3321830.027

513691.625

BK2+800

3321879.677

513685.872

BK2+850

3321928.963

513677.860

BK2+900

3321977.874

513679.790

BK2+950

3322025.891

513693.730

BK3+000

3322074.273

513705.875

BK3+050

3322122.505

513693.887

BK3+100

3322167.268

513672.847

BK3+120

3322182.557

513659.954

BK3+135

3322193.663

513649.898

BK3+150

3322204.273

513639.273

BK3+200

3322235.528

513600.531

BK3+250

3322253.151

513553.815

BK3+300

3322274.177

513508.505

BK3+350

3322292.746

513462.167

BK3+400

3322305.248

513413.757

BK3+450

3322325.566

513368.441

BK3+500

3322350.544

513325.362

BK3+550

3322361.573

513276.637

BK3+600

3322380.509

513230.383

BK3+650

3322409.083

513189.460

BK3+700

3322451.548

513164.564

BK3+750

3322489.513

513132.735

BK3+779

3322513.520

513122.867

BK3+792

3322527.948

513126.747

BK3+800

3322533.760

513128.241

BK3+835

3322568.525

513131.924

BK3+850

3322583.440

513133.534

BK3+900

3322633.020

513140.002

BK3+950

3322682.599

513146.478

BK3+964

3322695.774

513148.199

4

第三段涉河工程(步道)

BK4+320

3322449.563

513364.210

总体设计原则为沿河随坡就势新建步道,BK4+695~BK4+710段下穿拟建的桃花渡车行桥左岸。

BK4+350

3322437.174

513391.410

BK4+400

3322416.448

513436.912

BK4+450

3322395.721

513482.414

BK4+500

3322374.995

513527.916

BK4+550

3322354.269

513573.417

BK4+600

3322333.543

513618.919

BK4+650

3322312.817

513664.421

BK4+695

3322294.163

513705.373

BK4+710

3322287.946

513719.024

BK4+750

3322271.167

513755.321

BK4+800

3322225.068

513769.368

BK4+850

3322180.556

513792.110

5

第四段涉河工程(步道)

BK5+350

3321749.994

513876.263

沿河随坡就势新建步道,BK5+390~BK5+415段下穿拟建的滨河大道卷洞中桥(焦石溪河口右岸)。

BK5+390

3321711.318

513875.101

BK5+415

3321700.378

513897.725

BK5+450

3321678.878

513925.146

BK5+475

3321661.983

513943.476

6

第五段涉河工程(步道)

BK5+538.67

3321648.612

513891.683

BK5+542~BK5+565段新建一座栈道桥下穿拟建的滨河大道卷洞中桥(焦石溪河口左岸)。

BK5+542

3321649.010

513889.027

BK5+565

3321648.344

513865.912

BK5+600

3321615.264

513857.868

BK5+603.67

3321611.617

513857.495

7

第六段涉河工程(步道)

BK6+398.67

3320871.032

513595.620

已成泵房上下游分别新建栈道桥,上游段BK6+398.67~BK6+453.67,下游段BK6+478.67~BK6+518.67;BK6+453.67~BK6+478.67段利用泵房平台。

BK6+453.67

3320837.091

513552.754

BK6+478.67

3320826.757

513530.003

BK6+518.67

3320809.907

513493.727

8

人行步道终点

BK7+633.24

3320293.454

512730.515

龙河大桥左岸(不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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