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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采伐权转让公告
饶公资交 ggz2026-79号
受委托,江西晟阳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在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名称: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采伐权转让
整体起拍价:24.7537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备注:标的物具体位置以卫星图片为准。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三、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其为受让方;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2025]字第193号《评估报告》。
2.标的位置、状况、数量、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已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由转让方按实际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届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和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并缴纳4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采伐、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按约定时间付清应付价款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毛竹采伐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将标的按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6.本次拍卖标的为万年县裴梅镇梨树坞垦殖场“王东坑高上”山场毛竹(不含木材,受让方如因生产修路需要,可用挖机将树木移至路边,但绝不允许采伐下山),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得私自超越中标面积砍伐,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7.标的采伐、清运等相关事项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应确保采伐、清运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因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采伐、清运过程中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8.受让方须在标的物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砍伐、装卸、转运工作,在砍伐、装卸、转运标的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完成采伐,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提供书面延期申请材料,且需获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方可延期采伐、清运工作,但不可超过30天。若砍伐、转运工作到期不履行合同,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
9.因采伐区域临近旅游区,受让方需在不损坏旅游景点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伐作业。同时在采伐过程中应时刻注意森林防火,确保标的物周边林木、植被的安全,一旦失火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10.受让方在砍伐、装卸、转运标的物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并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标的物交付后的使用用途、去向等问题全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个人凭身份证,企业、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晟阳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人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六、报名地址:
万年县马家老工业园区(江塑)编织袋厂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徐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张先生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晟阳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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