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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广电大楼户外广告屏墙面场地(不含LED显示屏)招租(5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5-564号
受委托,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在上饶市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婺源县广电大楼户外广告屏墙面场地(不含LED显示屏)招租(5年)”。具体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 标的 |
标的物 |
坐落 |
建筑 面积 (m²) |
规格 |
起拍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 (元) |
租赁期限 |
| 1 |
婺源县广电大楼户外广告屏场地(不含LED屏) |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文公南路120号 |
144 |
长16米,高9米 |
41760 |
20000 |
5年 |
二、 拍卖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可协议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中茂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婺源县广电大楼户外广告屏场地年租金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赣中茂评报字[2025]第0030号】。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招租租期为5年,租金按年支付。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需在7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并同时交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租赁期满后若未竞得下一轮租赁权,相关显示屏设施设备由承租方负责拆除恢复墙面原状,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4、本次招租的墙面场地,仅用作户外广告位使用。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如有纠纷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每年按照政府要求必须发布不少于广告总量15%的公益性广告。
5、本次招租的墙面上现有的LED户外广告显示屏为原承租方投资建设安装,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拍卖成交后,若由新承租方竞得本次租赁权,需要使用现有的LED户外广告显示屏的,由新承租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招租方、拍卖公司不参与协商事宜,特此申明。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调查了解,充分考虑其中风险。
6、标的成交后,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租赁权;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因经营情况确有转让租赁权的需求,则承租方需书面上报招租方,待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转让。
7、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民事、刑事、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标的成交后,标的交付时间及租赁的起止时间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
9、标的拍卖竞得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网址:http://www.jxxzpm.com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35号银鹰楼三楼(军分区斜对面)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
江西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