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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效能,根据《文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文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动态化、价值化”制度体系建设及应用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财资〔2026〕27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5.25万元(人民币)。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清查工作。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服务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成员中中级会计师以上职称者不低于3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在海南省内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项目业绩。
(五)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清查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清查范围:对我局机关及各大队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二)主要任务:依照“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详细盘点,逐一核对资产数量、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状况等等,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协助我局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及卡片信息化系统数据并粘贴资产标签等工作;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报告,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高效使用。
四、报名提供材料、时间、地点、方式
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报价材料,报价材料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任务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材料。
(一)报价材料构成
1.报价明细(含计算过程及依据,我局固定资产总额详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4.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组成员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5.在海南范围内有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项目的业绩(合同或工作台账)。
6.报价材料每个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比选材料。
(二)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逾期拒收)。
(三)报名地点
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号(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执法事务保障室)。
(四)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参加比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于6月18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事务保障室。
采购单位: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127号(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执法事务保障室)
五、比选规则
(一)比选小组
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比选小组人数不低于3人。
(二)资格审查
比选小组结合报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报价明细、近三年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人数及职称、在海南范围内有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项目的业绩、报价合理性(价格不得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等进行审查。
(三)比选方式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以报价最优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参考依据;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和资产清查经验更优者优先。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执法事务保障室。
附件:资产负债表(*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