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滨海恒联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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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原滨海恒联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滨海恒联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江苏盐城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南区,占地面积31937.70m2(约47.91亩)。四至范围:地块东至滨海祥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滨海火炬染料有限公司)和盐城市优化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南至盐城市舜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西至滨海瀚鸿生化有限公司,北至海堤公路。本地块属于关闭化工遗留地块,但不属于高风险遗留地块。调查地块2005年前为农田;2005年至2019年滨海恒联化工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建成投产;2019年停产;2021年拆除,地块现状为空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我公司开展的本次调查,原滨海恒联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如下:

本地块共布设地块内共布设88个土壤取样点位及20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共送检388个土壤样品(包括36个平行样)、23个地下水样品(包括3个平行样)。

基于现场所采集的样品检测分析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色度、臭和味、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离、氯离子、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镍、甲醛、丙烯腈、苯胺和N,N-二甲基苯胺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标准及其他选用的评价标准,石油烃(C10-C40)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故调查地块属于污染地块,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

三、调查建议

基于本次调查结果,本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尽快启动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管控/修复措施,避免污染进一步扩散。

2、加强调查地块现状管理,防止外部建筑垃圾、周边企业危险废物等污染源倾倒到调查地块内;

3、后续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企业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开发利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4、地块地下水中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已超出地块边界,周边地块开展调查时应统筹考虑本地块调查结果,确定地下水在周边地块内超标范围。

委托单位: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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