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文化史》出版项目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7-20
发布于
北京海淀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文化史》出版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BGC2026-496,采购人编号:BSU-ZB260039采 购 人:北京体育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 年 07 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

第三章 协商程序.............................................................21

第四章 采购需求.............................................................27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 “■”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

3

第一章

采购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BGC2026-496,采购人编号:BSU-ZB260039

2.

项目名称: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文化史》出版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48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

4.

采购需求:完成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的《体育文化史》(六卷本)全套著作的翻译出版全流程服务,涵盖稿件编辑校对、排版设计、纸张印刷、装订制作、成品交付、版权备案等环节,确保全套六卷著作完整出版,分别为《体育文化史・卷一:古代》 《体育文化史・卷二:中世纪》 《体育文化史・卷三:文艺复兴时期》 《体育文化史・卷四:启蒙时代》 《体育文化史・卷五:工业时代》 《体育文化史・卷六:现代》。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

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

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 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的 要 求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图书出版许可证》;

(4)供应商须购买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并登记备案;

(5)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 2026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科研楼 D

座 1011 室。

3.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

5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 年 7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科研楼 D 座 10层会议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

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体育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北京海格通信产业园科研楼 D座 1011 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朱亚军、曹星驰、张庆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目

内容

2.2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

3.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3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

9.2

报价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

10.1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 元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名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局支行账号:695 818 250注:在“转账用途”中标明“协商保证金+项目编号”协商保证金未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无效。2、协商保证金应从公司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

10.8.

5

保证金

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文化史》出版项目

其他未列明行业

8

(5)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1.1

响应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22.5

分包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23.1.1

询问

询问提出形式:书面形式。

23.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

30

号院

1 号楼,北京海格通信产

业园科研楼

D 座

1011 室。

24.1

代理费

收费对象:成交供应商每包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标准下浮 35% 执行。无论供应商是否填报,都视为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总价中。缴纳时间:成交通知书领取通知发出之日起至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服务费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中关村支行 账号:86*开通会员可解锁*1

户名: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9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 ):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3.1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3.1.1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3.1.2

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1.3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3.2

本国产品本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 府 采 购 中 实 施 本 国 产 品 标 准 及 相 关 政 策 的 通 知 > 的 意 见 》 ( 财 库〔2025〕30 号)有关要求,落实本国产品标准。

3.3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0

3.3.1

中小企业定义:

3.3.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3.3.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3.3.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11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3.3.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3.3.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

合同或服务协议;

3.3.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3.3.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

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3.3.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

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3.3.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3.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3.3.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3.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

3.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4.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3.4.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2

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4.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3.4.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

3.5

正版软件

3.5.1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3.6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3.6.1

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 1 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

3.7

采购需求标准

3.7.1

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7.2

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

13

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 参与协商的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

5.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协商程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6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6.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

14

7.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

7.2

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2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8.3

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8.4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8.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9 报价

9.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9.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9.2.1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

15

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

9.2.2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

9.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 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供应商

自愿超额缴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0.2 交纳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3 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

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

10.4 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0.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

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

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0.6.1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

交供应商;

10.6.2 终止采购项目已经收取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

10.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保证金:

10.7.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0.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0.7.3 除因不可抗力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

10.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0.7.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响应有效期

11.1 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

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12.1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提交

13.1 响应文件胶装成册。

13.2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 1 份(包含:PDF+最

终 Word 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应保证能正常打开并使用,U 盘形式,不予退还)。为优化营商环境,节约纸张,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3.3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

放等原因散开。提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者正、副本、电子版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

13.4 在响应文件包装袋/箱上均应当:注明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和

“在(协商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3.5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1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4.1 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响应文件

17

提交至第一章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地点。

15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单一来源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应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5.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协商

16 开启

1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的同一时间和单一来源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6.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7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1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

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18 协商程序

18.1 见第三章《协商程序》。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平台

18

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0.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1 终止

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1.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1.3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22 签订合同

2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

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2.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2.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2.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2.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

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询问与质疑

23.1 询问

2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9

2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3.2 质疑

23.2.1 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3.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

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2.3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3.2.4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3.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4 代理费

24.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20

第三章

协商程序

1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

1.2

《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

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3

《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格式要求

是否允

许澄清、说明

或者更正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允许

21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1-2 供应商资格声

明书

提供了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允许

1-3

供应商信用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 www.ccgp.gov.cn);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不允许

22

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不允许

2-1

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允许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允许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允许

4

保证金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

不允许

5

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所参与包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不允许

23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

授权委托书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2

响应完整性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3

响应有效期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4

响应报价

响应报价未超过预算及最高限价

5

签署、盖章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

6

实质性格式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

7

报价合理性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号条款响应

响应文件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

9

附加条件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其它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无效响应的其他条款

24

2 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2

异常低价处理

•2.2.1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

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_50_%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_50_%;(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_50_%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_50_%;(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_45_%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_45_%;未设定最高限价的采购项目,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2.2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

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2.2.3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

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3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

25

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 商定合理价格

3.1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4 报告违法行为

4.1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26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项目名称:北京体育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丛书》出版项目项目概况:引进国际前沿体育人文学术成果是北京体育大学推动体育学“双一流”建设内涵

式发展的需求。《体育文化史》的引进与翻译,是学校服务体育强国战略、构建中国体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举措,高度契合学校发展的战略需求。该丛书是国际知名学术出版机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史”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系统性、权威性和独特的“六八”结构研究范式,有望填补国内大型体育文化通史类著作的空白,为学界提供重要的文献基础与方法论借鉴。人文学院设立体育哲学与体育史研究中心,有严谨专业的学术团队和丰富的学术成果引进经验。

二、商务要求

1.项目交付时间:2027 年 06 月 30 日前出版2.项目交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

三、技术要求

(一)核心服务内容完成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的《体育文化史》(六卷本)全套著作的翻译出版全流程服务,涵盖

稿件编辑校对、排版设计、纸张印刷、装订制作、成品交付、版权备案等环节,确保全套六卷著作完整出版,分别为《体育文化史・卷一:古代》《体育文化史・卷二:中世纪》《体育文化史・卷三:文艺复兴时期》《体育文化史・卷四:启蒙时代》《体育文化史・卷五:工业时代》《体育文化史・卷六:现代》。

(二)出版数量要求

1.图书正式出版后,向甲方(北京体育大学)赠送样书 20 套(即 1 套 6 卷,共 120 册);2.正式出版册数按出版行业标准及市场需求规划,甲方可按七零折优惠价采购该作品,具体采

购数量可按需协商。(计量单位:册 / 套)

(三)纸张与书本制作要求1.纸张材质:封面选用 250g 铜版纸或同等质感特种纸彩色印刷;内文可采用 70g 及以上胶版

纸、轻型纸等常规书刊用纸,中英文单色排版,字迹清晰无透墨、阅读舒适,满足学术著作长期翻阅使用需求。

2.开本尺寸: 32 开,成品尺寸 140*203mm,单册平均 300 页,尺寸、页码可按文稿内容调整,

版式适配阅读需求。

3.装订工艺:全书采用锁线胶装工艺,确保书页牢固不脱胶、不掉页,满足学术著作长期收

藏与保存需求。

27

4.排版装帧:排版符合国家出版物排版标准,字体、行距、页边距设置科学,图表、引文、

参考文献等格式统一规范;封面及整体装帧设计简洁大气、突出学术著作属性,贴合体育文化史主题内涵,装帧细节按优质学术图书出版标准执行。

(四)核心时间节点要求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出版,若需调整时间节点,需提前 30 日与甲方沟通并取得同意。(五)其他服务要求1.配合甲方完成图书的版权备案、CIP 数据申请等相关出版手续,确保出版手续合法合规、

完整齐全;

2.提供图书成品的运输配送服务,将赠送的样书及甲方采购的图书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确保

运输过程中图书无破损、无缺失。

四、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整体验收方式,全套《体育文化史》(六卷本)出版交付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全

部满足以下标准即为验收通过,未达标项供应商需按要求限期整改:

1.出版数量:赠送样书、甲方采购图书的数量及规格均符合约定,无缺册、破损,配送到位。2.出版内容:符合国家图书出版相关要求及约定标准,内容翻译准确、术语规范,无基础性

错误,附属内容完整,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出版规定的内容。

3.出版质量:纸张、装订、开本等符合行业标准及项目约定,印刷、排版、装帧设计质量达

标,无各类质量瑕疵。

4.出版手续:出版手续完整合法,相关证明文件可按要求提供;票据开具及时、合法有效,

符合甲方财务要求。

5.交付时间:按约定完成全部工作,无无故逾期;特殊情况的时间调整已按约定沟通并达成

一致。

6.包装与运输:包装符合运输标准,图书完好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无破损、污损、丢失等情

况。

7.其他服务:按约定完成样书赠送、票据开具、运输配送等全部配套服务,无违约行为,满

足甲方合理需求。五、其他

1.供应商具有可开展包含图书出版、出版物印刷等相关业务的能力,可独立承接图书出版全

流程服务。

2.近 3 年具有不少于 3 项学术著作出版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

含首页、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双方印章签字页、签订时间信息,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图书《体育文化史》(六卷本)简体中文版专有出版权的唯一合法意

向取得单位,且为境外版权方确认的唯一询价、唯一洽谈、唯一可获得正式授权的出版机构。

28

★4.供应商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可按期取得该著作完整合法出版授权,并提供境外版权方

出具的独家合作意向证明或版权洽谈确认文件。

29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甲方:北京体育大学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

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

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3.“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件、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4.“服务”是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

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4.“验收”是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

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5、“项目”是指甲方要求的《体育文化史》(六卷本)编制项目。

第一条 基本概况

甲方邀请乙方组织开展甲方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的《体育文化史》(六卷本)全套著作的翻译

出版全流程服务,涵盖稿件编辑校对、排版设计、纸张印刷、装订制作、成品交付、版权备案等环节,确保全套六卷著作完整出版,分别为《体育文化史・卷一:古代》《体育文化史・卷二:中世纪》《体育文化史・卷三:文艺复兴时期》《体育文化史・卷四:启蒙时代》《体育文化史・卷五:工业时代》《体育文化史・卷六:现代》。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认乙方为编制项目合作机构,全权代表甲方完成项目编制等工作,并给予必要支

持;

2)、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项目合同费用;3)、甲方负责组织编译团队、督促译者按时、按质交付稿件;由甲方或甲方组织专家确认

书稿达到内容质量要求后,交于乙方。

4)、本项目在编制和撰写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原始数据归甲方所有。

30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收到甲方的定稿后,在 12 个月内完成编辑、出版工作;若甲方未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达到齐、清、定水平稿件,则根据双方协商决定出版时间。若因此而延误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乙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每完成一项,一周内向甲方提交终稿交由甲方进行验收。3)、乙方最终完成的项目,应至少具备以下内容:

(1)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的《体育文化史》(六卷本)全套著作,分别为《体育文化史・卷

一:古代》 《体育文化史・卷二:中世纪》 《体育文化史・卷三:文艺复兴时期》 《体育文化史・卷四:启蒙时代》 《体育文化史・卷五:工业时代》 《体育文化史・卷六:现代》。

4、乙方应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5、乙方应协助并保障撰写团队与甲方的及时沟通,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6、乙方应确保在撰写报告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编辑流程中进行修改,直至验收通过。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项目合同金额共计: 万元整(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2、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70 %的预付款;乙方全部完成该项目服

务,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30 %的尾款。

3.联系方式及银行信息如下:

甲方:北京体育大学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48 号邮编: 100084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创中心支行账号: 324656022604 税务号: 121*开通会员可解锁*80W财务电话:62989002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31

开户银行及帐号:纳税人识别号:

第四条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服务地点:北京体育大学人文学院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方拥有本项目的全部成果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相关资料,

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

第六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其他未尽事宜可签

署协议附件,附件法律效力与之同等。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凡有关协议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来往,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传

递。

本协议有效期原则上与本项的委托期限一致。但是,如本项目的期限经甲乙双方同意做出调

整,或在项目结束后尚需一定善后时限,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以调整后的项目期限、善后时限中较长者为准)。

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争议,均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

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北京体育大学 乙方: (盖章) (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32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3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34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5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

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

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2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6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说明:(1)

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当供应商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

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

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要求获得采购

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

1)

《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参与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

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

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

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

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

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

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 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2-1-1 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37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

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

行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

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9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4 保证金凭证

40

5 响应书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

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

(1)

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

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

全部要求。

(3)

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

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

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1

6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说明:

1.

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

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

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

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否则,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4.

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扫描件。

5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6

7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

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57

8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

数量

合价(元) 备注/说明

1

23

总价(元)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

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3.

制造商规模列应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或“其

他”,且不应与《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拟分包情况说明》中内容矛盾。制造商所属性别请填写“男”或“女”,指拥有制造商 51%以上绝对所有权的性别;绝对所有权拥有者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合计计算。外商投资类型请填写“外商单独投资”、“外商部分投资”或“内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9 合同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注 :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10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单一来源采购文

件条目号(页码)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1.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0

11 采购标的成本说明格式自拟

12 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格式自拟

13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格式自拟

14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61

15 保证金退回函

保证金退回函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保证金递交形式

□汇票 □支票 □保函正本 □网银 □电汇 □其他

保证金金额

账户信息

须填写汇出保证金账户所属的开户银行及账户信息

服务费发票形式(请勾选)

□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开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收件信息

发票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备注: 1、全部信息均需要与单位财务确认无误,保证填写正确。若因填写错误造成发票无法认证,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重新开具发票。 2、所附资料及信息提供不完整,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代表授权(签字): 日 期 : 注: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信息函退回保证金、邮寄发票等,请认真填写;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