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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段工程(福田段区间裕亨路以西段)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福荣路与金地十路交叉口南侧,申请临时用地面积12553.06平方米,该用地全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示意图见附件)
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30个自然日,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内对该项目建设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一楼信息公开窗口(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公示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址发布:
(一)网站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ft)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段工程(福田段区间裕亨路以西段)临时用地与生态控制线位置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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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段工程(福田段区间裕亨路以西段)临时用地与生态控制线位置.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