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系泊浮筒及疏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13
发布于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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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本工程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处于舟山本岛北部岸线的中心位置。项目中心坐标为122°08′27.046″E,30°07′30.039″N。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函》(浙环发〔2018〕10号),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系泊浮筒及疏浚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对渔港1#锚地、2#锚地,舟山惠群远洋渔业码头、西码头中心渔港公共补给码头和上沙头渔业码头港池进行疏浚,疏浚总工程量约50.71万立方米,疏浚总面积约25.60万平方米,并在1#锚地新建5个系泊浮筒。

二、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工程位于四类海域,工程评价范围内有秀山东南湿地生态保护红线、无居民海岛、经济鱼类“三场一通道”等海洋环境敏感点。

工程周边500m范围有西码头社区、滨港社区等陆域环境敏感点。详见下表:

1 环境敏感目标

类型

名称

方位、距离

保护目标

生态保护红线

秀山东南湿地

2#锚地疏浚区东北侧约3.12km

珍稀鸟类

居民区

西码头社区(约240户)

上沙头渔业码头港池南侧约141m

大气二级、噪声3类

西码头社区(约300户)

惠群及公共补给

码头港池疏浚区南侧约167m

大气二级、噪声3类

滨港社区(约82户)

惠群及公共补给

码头港池疏浚区南侧约112m

大气二级、噪声2类

经济鱼类“三场一通道”

白姑鱼产卵场、凤鲚索饵场、黄鲫产卵场、宽体舌鳎产卵场、鮸产卵场及索饵场。

工程所在海域

鱼类种群、

数量

东海近海底层鱼类产卵场

工程所在海域

无居民海岛

凉帽山屿

东侧约1.19km

海岛生态环境

大长山岛

东北侧约1.73km

稻桶山岛

东北侧约2.61km

太平山岛

东北侧约2.73km

团山屿

西北侧约2.26km

大长山岛

西北侧约3.77km

畚斗山岛

西北侧约4.25k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

3.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以及悬浮泥沙。

施工期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需经收集上岸后委托处置,不外排。

目前西码头中心渔港内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数字化防治服务项目建设,正在建设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可收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的污水进行气浮(氧化、过滤)等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后纳管,经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油水分离后的残油及残余物贮存在海洋云仓废矿物油储罐内,按照危险废弃物 (类别HW08,代码900-210-08) 的管理要求,完成合规处置。

疏浚对海水中悬浮物水质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疏浚范围附近海区,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海域水质环境可以恢复。

经妥善处置后施工期污水和悬浮泥沙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船舶、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

本项目施工为间歇式作业,作业点也比较分散,且海上空气的稀释扩散能力很强,因此,排放的机械设备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船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夜间不施工。

根据预测结果,对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噪声排放限值,1艘施工船舶单独作业时,昼间达标距离为178m,长臂挖掘机单独作业时昼间达标距离为56m。

本工程疏浚区域距离较近的居民点有西侧西码头社区(最近距离141m),施工船舶昼间施工时会对社区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因此,施工船舶作业时需对高噪声设备做好消声处理,尽可能的保持低噪声作业,在码头前沿疏浚时建议采用单艘船作业。另外,本工程码头区域施工期短,且不在夜间作业,整体对周边居民区影响不大。

3.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疏浚土。

施工期生活垃圾以船舶生活垃圾为主,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船舶靠港时定期送至岸上,进入渔港垃圾云仓集中清理。疏浚土全部外抛至浙江岱山南部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和虾峙门口外疏浚物海洋倾倒区(2#涨潮倾倒区),倾倒前按相关规定办理倾倒手续。

经妥善处置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3.5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造成底栖生物一次性损失量为9.984t;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等造成的损失量分别为1.20×1012cells、393.08kg、47786.2ind.、713627.2ind.。

对项目实施造成的生物损失,建设单位拟通过生态补偿进行生物资源恢复。

3.6水文动力及冲淤影响分析

3.6.1水文动力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对大范围的流场基本没有影响,影响范围仅限于工程附近的海域。

由于疏浚增大了港区内海域的过水面积,流速整体减小,流速减小区主要分布在疏浚区域内。疏浚区潮流延伸侧出现小范围流速增大区域。

工程前后大潮落潮期间,流速减小的区域集中在疏浚区及周边80m范围内。

工程前后小潮落潮期间,流速减小的区域集中疏浚区域内,流速减小值在分别是0.05~0.2m/s,出现部分流速增大区域,增幅在0.13m/s内。

3.6.2冲淤影响分析

根据数值模型预测结果,海域达平衡状态后,淤积主要集中在疏浚区内及周边200m范围内,淤积值分布在0.1~1.7m之间,富振东侧疏浚淤积值在0.1~1.2m,渔港码头东西侧两个疏浚区淤积值在0.1~1.2m之间,舟山惠群远洋渔业码头前沿疏浚区的淤积范围在0.1~1.7m,上园山防波堤北侧疏浚区块的淤积值在0.1~0.9m之间。冲刷集中在疏浚区的涨潮流方向400m及落潮流方向150m范围内,冲刷幅度在0.6m内。疏浚区年回淤值在0~0.78m之间,年回淤总量为2.30×104m3,年平均回淤强度0.32m。

3.7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危险物质主要为燃料油,风险场景为船舶碰撞事故引起燃料油泄漏污染地表水环境,燃料油火灾爆炸引起次生大气污染。风险评价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在高度重视水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体系的建设,提高溢油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加强与邻近区域的风险联动,配备溢油风险物资。通过开展专业的培训、应急演练,提高水上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的前提下,本工程产生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2。

2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

污染/影响因素

细项

处理措施

预期目标

施工期

废水

船舶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需经收集上岸后委托处置,不外排。目前西码头中心渔港内推进船舶水污染物数字化防治服务项目建设,正在建设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可收集处理船舶生活污水,接收的生活污水进行气浮(氧化、过滤)等预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后纳管,经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污水均得到有效处置

施工船舶含油污水

目前西码头中心渔港内正在建设海洋渔业船舶水污染物智能收集系统(海洋云仓),可收集含油污水,对含油污水进行预处理减量。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后纳管,经舟山市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油水分离后的残油及残余物贮存在海洋云仓废矿物油储罐内,按照危险废弃物 (类别HW08,代码900-210-08) 的管理要求,完成合规处置。

悬浮泥沙

采用先进的疏浚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监测,减少疏浚超挖废方,尽量减少疏浚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对挖泥船和运输船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风险管理,避免事故。

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量

废气

施工机械、船舶尾气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进度和施工时间,缩短现场施工作业时间;2.使用合格油品,设备维护保养;施工船舶使用低硫分燃料油,船舶尾气达标排放;3.施工单位应使用完成编码登记和上牌工作的施工机械;4.施工机械要做好油料的采购与使用管理,确保使用正规渠道采购的合格油品,采用清洁燃油;5.建议使用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做到废气达标排放;6.尽量避免施工机械处于空负荷运行,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

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

噪声

/

1.定期检查维护施工船舶、机械性能,严格控制船舶鸣笛;2.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工程中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现场施工时间,并禁止夜间作业。4.建议在码头疏浚施工时采用单艘船舶作业,并严格控制船舶鸣笛。5.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说明施工项目,场地及可能排放的噪声强度和所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等,得到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后,向施工区周边居民发布公告。

噪声达到相应标准,不扰民

固废

生活垃圾

施工船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船舶靠港时定期送至岸上,进入渔港垃圾云仓集中清理。

安全、妥善处置

疏浚土

全部外抛至浙江岱山南部临时性海洋倾倒区和虾峙门口外疏浚物海洋倾倒区(2#涨潮倾倒区)。

海域生态

/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水上作业时间;2)严禁向海域倾倒垃圾及废水;3)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下施工作业;4)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排放;5)疏浚施工时间应避开重要经济种类的产卵盛期。6)建设单位应投入相应资金进行海域生态修复,可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加快恢复海域海洋生物量和渔业资源数量。

减轻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其他

环境监理

确保企业落实环保要求

环境监测

竣工环保验收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舟山市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三期工程——系泊浮筒及疏浚项目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处于舟山本岛北部岸线的中心位置。项目对渔港1#锚地、2#锚地,舟山惠群远洋渔业码头、西码头中心渔港公共补给码头和上沙头渔业码头港池进行疏浚,疏浚总工程量约50.71万立方米,疏浚总面积约25.60万平方米,并在1#锚地新建5个系泊浮筒。

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和功能区划要求,符合当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要求。本工程的建设可改善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的船舶停泊条件,有利于定海区西码头中心渔港的稳定运行。因此,在全面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镇澜港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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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评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中心2幢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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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保审批部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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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九、环评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http://www.siohz.com/进行公开供查阅。

公告发布单位:舟山市定海区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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