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宿松白色遮盖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改性母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吉林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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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11-00031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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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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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前公示】宿松白色遮盖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改性母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7 作者: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拟对《年产5万吨改性母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股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兼传真)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

邮 编:246500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改性母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县经开区临江园区

建设单位:宿松白色遮盖力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境美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宿松经济开发区临江片区,总投资10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租赁安徽中耀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办公楼等,项目用地24540平方米,新建钙石原料堆场和成品仓库,购置破碎机、磨粉机、搅拌机、双螺旋挤出机、切粒机等设备,建设1条碳酸钙粉体生产线及5条改性母料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改性母料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安徽中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食堂。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复兴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钙石原料清洗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与软水制备废水一并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母料生产线冷却水定期补水循环使用。水环真空泵水循环使用,每半年需更换排放一次,更换下的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三级沉淀池。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碳酸钙粉体生产破碎、粉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改性母料生产的投料粉尘和熔融挤出废气,共设置4个废气排放口。碳酸钙粉体生产线:在钙石一次破碎、二次破碎的进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后的石料进入粉磨、分级、收尘一体磨粉机研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磨粉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改性母料生产线:投料在密闭投料车间内进行,在混料机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并三面围挡,收集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熔融挤出工序采用电加热(160~200℃),挤出机排气口上方安装密闭集气罩并四周安装软帘,收集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加强项目无组织粉尘管控,块状钙石原料堆场地面硬化、设置围挡、加强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生产车间封闭,地面硬化,及时清扫。石料磨粉料仓、储罐内储存,仓顶及罐顶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加强厂区环境绿化,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规范化设置废气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气筒(DA001)和(DA002)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3)中颗粒物排放满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其修改单要求;排气筒(DA004)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塑料制品工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其修改单,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厂界各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拆迁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运行,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需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软水装置制备装置的废反渗透膜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磨粉机自带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其他布袋除尘器(投料及料仓、储罐等)收集的粉尘、堆场沉淀池沉渣压滤的泥饼、原料废包装物、切粒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外售。一般固废在厂区临时贮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废活性炭、水环真空泵更换废水、设备检修的废矿物油、废矿油桶以及收集的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措施,将环境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管理范畴。提高全厂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及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5万吨改性母料建设项目环评(2).doc

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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