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 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与。本公告通过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网(https://www.hzrdjt.com)发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能力的 单位,并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报价人营业执照范围需具有经销脱硫石膏或一般固废等相关 营业内容。
5.报价人须满足《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试行)》浙环发〔2023〕28号的要求:具备脱硫石膏相关工业固体 废物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电子转运联单接收要求。
6.报价人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绍兴市2024年发布的1号文件-《绍兴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国六排放标 准车辆运输占比达到50%以上。
(一)项目范围
1.概况:该项目位于绍兴市上虞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绍 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锅炉系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 炉,已采用脱硫、脱硝、除尘及烟气超低排放。本公司询价经营服 务期预计产出脱硫石膏4200吨(实际产出量以生产负荷决定)。
2.内容:脱硫石膏销售。
3.本次项目承包经营期限为6个月。
4.根据市场初步询价,本项目最低合计总价(含脱硫石膏销售 价及运输补贴费用)为-273000.00元,低于本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二)具体要求
1.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每月结算日为25日,以询价人过磅数 量为结算数量。
2.付款方式:中标人在每月25日与本公司核对上月26日至本月 25日装运的数量,在次月10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以转账的方式汇甲方 指定账户,由询价入开具销售发票。逾期则每天加收应付货款万分 之四的滞纳金。如需补贴运费,由报价人(或报价人的运输单位) 开具等额的运输发票,询价人在报价人(或报价人的运输单位)出 具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汇票的方式付款至指定账号。逾 期则每天加收应付货款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3.合同签约单位对所中标的脱硫石膏自主经营、自行承担风 险,合同签约单位因市场原因或由此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其他风险责 任与损失皆由合同签约单位承担,合同签约单位应在合同期内提供 足够的运输能力确保每天的运卸工作能正常运转,由于合同签约单 位自身原因,造成询价人涨库而影响生产的,应处以每天5000元的 罚款。程度严重的可视为违约,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 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合同签约单位责任的权利。
4.运脱硫石膏的车辆必须为加盖货车;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任何 处罚、交通事故、安全事故,与询价人无关,由合同签约单位负责 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因装车过程中造成的脱硫石膏泄 露,应及时清理;必须在运输脱硫石膏前3天向询价人申报入厂运脱 硫石膏车辆的车牌号码和数量,车辆进出厂区须听从询价人相关人 员的指挥。
5.必须无条件的在询价人规定的时间内(上午8时——下午16时) 及时安排车辆装运脱硫石膏,做到及时清运(含节假日)。
6.运脱硫石膏的车辆不得长时间在厂区内和厂大门两侧的道路 上停留、厂区内限速5公里/时,服从询价人相关人员的管理。
7.在询价人锅炉大小修、机组临时检修和突发性停机期间不能 提供脱硫石膏时,合同签约单位不得向询价人提出任何赔偿。
8.在询价人厂内装运脱硫石膏,需按照询价人的要求操作进 行。如因合同签约单位擅自操作,造成询价人设备、资产受到损失 或其他对询价人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合同签约单位承担。
9.合同签约单位保证对所回收的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用于 合法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及环保政策要求。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所造成的任何责任,合同签约单位同意由其全部承担,与询价人无 关。
10.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提交8万元履约保 证金,合同期满后,合同签约单位无欠款等情况发生,本公司将无 息返还保证金给合同签约单位;合同签约单位如有欠款等,本公司 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充抵;如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后仍不足以充抵 欠款,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向中标单位追索欠款。
11.中标单位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商务合同具同等法 律效力。
12.脱硫石膏接收单位应当对照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核验 承运人实际运抵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重量(数量)等相关信息,核 验无误的,应在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予 以确认接收等要求,由合同签约单位负责完成该项工作。
1. 报价一览表(附件1);
2. 报价人营业执照(为多证合一的企业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
3.《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活动廉政事项告知书》 附件3(单独打印加盖公章);
4. 报价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
最高价法:即询价人将从符合条件的合格报价人中确定报价最 高(二项合计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并以此为依据,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销售合同。报价次高报价人 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中途终断合同或不可 抗力等的情况下,可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协商签订销售合同。 最高报价相同的,按注册资本、实缴资本等确定中标顺序。
投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邮寄(以收到 时间为准)或送达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密封件上必须注明 "脱硫石膏"字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工
地址: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路7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人名称:
| 报价内容 | 暂估产量 (吨) | 购买单价 (元/吨) | 需补贴运费 (若有) (元/吨) | 小计 (元) | 备注 | ||
|---|---|---|---|---|---|---|---|
| 小计=暂估产量*(购买单价-需补贴运费 | |||||||
| 脱硫石膏 00 | 3900 | 非春节期间 | |||||
| 脱硫石膏 | 3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2026年3 月9日春节期间 | |||||
| 合计报价 (元) | |||||||
·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含所有运输、人 工、环保处置等)。
3.报价人承诺本报价有效期为6个月。
4.询价人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5. 若需要询价人补贴运费的项目,需注明报价人增值税专用 发票税率: %(若有)。
6. 若需要询价人补贴运费的项目,且报价人无法出具相关运输 发票,需提供相关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盖章。
报价人名称(盖章):
联系人:
(如联系人非法定代表人请提供相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 | | (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名称)_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姓名 )为 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绍 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_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 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月 日期: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注:如报价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报价文件必须附 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附件3:
各投标单位: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 政若干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杭州热电集团招 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确保招投标全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竞 争,保证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和招投标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有以下 事项特告知全体投标人周知:
一、杭州热电集团党员干部职工对外业务交往活动十八个"不 准"。
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业务单位或有利益关系者 的财物(如现金、烟酒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通讯和交通工 具、住房装修、租房等)。
2、不准索要、接受业务单位安排的非公务宴请、旅游、健身、 健康保养、娱乐活动、牌局和高档会所会员资格。
3、不准索取、接受业务单位在经济来往中的折扣费、中介费、 佣金、礼金、奖励。
4、不准索取、接受业务单位的股份。
5、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业务单位或者与业务单位 有关系的单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学习、培训、 旅游、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费用资助。
6、不准默许、纵容、授意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 特定关系人收受业务单位提供的财物(如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 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通讯和交通工具、住房装修、租房等) 和谋取私利。
7、不准将对外经济业务直接交给与本人父母、配偶、子女、及 其他特定关系人有利益关系的单位。
8、不准在业务单位中兼职、兼薪和报销本应由本人、配偶、特 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
9、不准购买业务单位生产或提供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
10、不准利用婚丧喜庆接受业务单位相关人员礼金、礼物,借 机敛财。
11、不准与业务单位经济交往中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 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 投标等。
12、不准用公款为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提供旅游、超标接待宴 请、进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借贷、报销任何费用。
13、不准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14、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招标方式、变相规避公开招标,或 者采取暗示、授意、指定等形式影响招投标活动。
15、不准对外泄露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编制等保密信息 或向投标单位擅自承诺有关事项。
16、不准向施工单位介绍与自己有关联的亲属等参与发包工程 施工。
17、不准利用职权,刁难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等相关 单位,拖欠工程款,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18、不准在家或宿舍约见业务单位相关人员。
二、若投标人发现公司本级及其各投资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在招 投标活
动中存在违反以上十八个"不准"情形的;递反国家及属地主 管部门规定程序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纪现象的对招投标结果造成
不良影响的,均可向公司纪委(或投资企业党组织)如实反时。以巢 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真名实 姓。
三、公司纪委特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对反映人和 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负责对相关内容加以核查。反映问题需坚持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和诞告。
举报邮箱:qinglianredian@163.com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合同模板以报价人无法出具相关运输发票,需与运输单位签订三方协 议编写,具体合同以实际情况为主)
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7.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两方) 两方:
鉴于:
1.甲方拥有并同意以单价 元/吨的价格出售脱硫石膏给乙方,并 补贴乙方 元/吨运输费用。
2.乙方同意以 元/吨的价格购买甲方脱硫石膏,并委托丙方进行 运输。
3.丙方同意按照乙方的委托,负责运输甲方出售给乙方的脱硫 石膏,并开具运输发票。
现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脱硫石膏的购销开票 事宜友好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单价、数量、供货时间:
1.1产品名称:甲方产生的脱硫石膏。
1.2价格:销售价为: 元/吨,并同意对乙方购买的脱硫石膏补 贴乙方运费:非春节期间 元/吨,春节期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3月9日 元/吨。
1.3数量:甲方非春节期间暂估销售量。吨,春节期间粉煤灰暂 估销售量 吨。结算数量以甲方过磅计量(偏差值不大于3%)为准, 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当日提出(隔日无效),双方确认后可以协商调整 数量,但由于运输不当引起的偏差,乙方自行承担。
1.4甲方需于每月月末前提交下月的供货计划,并根据实际生产 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若因政府管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产量大 幅度减少或增加,甲方实际安排的发货量将作为执行标准。
二、质量要求:以甲方脱硫石膏库内脱硫石膏为准。
3.1验收方法:结算数量以甲方过磅计量为准;质量验收以甲方 检测报告为准。
3.2提出异议期限:乙方对验收结果若有异议,应在当日提出, 隔日无效。
4.1脱硫石膏发放地点:甲方公司内储脱硫石膏库。
4.2脱硫石膏发放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时一下午16时;如无 特殊情况,其它时间灰车不得进入或停留在甲方厂区内。
4.3结算方式:按月结算,每月结算日为25日,以甲方过磅数量 为结算数量。
4.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前5个工作日内,乙方以转账形式提交8万元履约保证 金(注明付款用途;脱硫石膏销售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 方无欠款等情况发生,本公司将无息返还保证金给乙方;乙方如有 欠款等,本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充抵;如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后仍不足以充抵欠款,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向乙方追索欠款。
乙方在每月25日与本公司核对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装运的数量, 在次月10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以转账的方式汇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 开具销售发票。逾期则每天加收应付货款万分之四的滞纳金。
甲方补贴运费金额,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费补贴标准开具等 额的运输发票,甲方在丙方出具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汇
票的方式付款至指定账号。逾期则每天加收应付货款万分之四的滞 纳金。
4.6.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结算一次。
5.1.乙方对所中标的脱硫石膏自主经营、自行承担风险,乙方因 市场原因或由此引起的环境污染和其他风险责任与损失皆由乙方承 担,乙方应在合同期内提供足够的运输能力确保每天的运卸工作能 正常运转,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涨库而影响生产的,应处 以每天5000元的罚款。程度严重的可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没收会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5.2.运脱硫石膏的车辆必须为加盖货车;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任何 处罚、交通事故、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 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因装车过程中造成的脱硫石膏泄露,乙方及 两方乙方及丙方应及时清理;必须在拉脱硫石膏前3天向甲方申报入 厂运脱硫石膏车辆的车牌号码和数量,车辆进出厂区须听从甲方相 关人员的指挥。
5.3.必须无条件的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上午8时一一下午16时) 及时安排车辆装运脱硫石膏,做到及时清运(含节假日)。
5.4.运脱硫石膏的车辆不得长时间在厂区内和厂大门两侧的道路 上停留、厂区内限速5公里/时,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5.5.在甲方锅炉大小修、机组临时检修和突发性停机期间不能提 供脱硫石膏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赔偿。
5.6.在甲方厂内装运脱硫石膏,需按照甲方的要求操作进行。如 因乙方擅自操作,造成甲方设备、资产受到损失或其他对甲方造成 的任何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7.乙方保证对所回收的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用于合法生产 经营,符合国家产业及环保政策要求。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所造成的 任何责任,乙方同意由其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8.乙方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商务合同具同等法律 效力。
5.9.脱硫石膏接收单位应当对照工业固体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核验 承运人实际运抵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重量(数量)等相关信息,核 验无误的,应在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予 以确认接收等要求,由乙方负责完成该项工作。
六、违约责任:
6.1.甲方除设备检修和减产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应无故停发、 少发货物;若甲方因设备检修等原因停发或少发货物,应提前一天 通知乙方(突发性原因除外)。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 的运输损失。
6.2.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拒收甲方符合质量要求的 货物。若乙方因运输或储存设备检修等原因确需减少或停止采购脱 硫石膏的,应提前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获得同意。否则,乙 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6.3.本合同中甲方供给的脱硫石膏,原则上应为乙方生产自用或 进行其他合法处置,一旦发生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追究责 任的事件,本合同立即终止并永不续签,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
6.4.由于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涨库或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 乙方承担;由于丙方原因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本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 六份,三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九、甲方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
税
島: 账
新 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十、乙方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
税 号:
账 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十一、丙方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
税
账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 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 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明确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施工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 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预防各类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保障现 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确保绍兴上虞杭协热电有限公司工 程项目安全、优质、环保、按期完成。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和条例,特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文明责任书。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国 家、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严格 执行。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一、甲方的职责:
1.按有关规定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提供与安装相关的设计图纸、设备材料等资料。
3.对乙方安装作业实行安全监察和指导,负责工程安装施工的 协调工作。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根据 甲方的要求配合支持事故抢险工作,甲方在事后将对此向乙方支付 合理的补偿。
二、乙方、丙方的责任:
1.乙方、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浙江省、绍兴市及上虞区颁 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
2.7.万、丙方在工程施工中,对乙方、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 全面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 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 。 中国
4.乙方、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 标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根据现场情况, 全面辨识重大危险源,并做好安全警示,制定落实相应的应急救援 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 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把好工程建设的安全、 质量关。
5.乙方、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般应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措施 计划执行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施工 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班组安全 活动制度;消防防火责任制度;考核奖罚制度;门卫值班和治安保 卫制度;卫生保洁制度;不扰民措施等。
6.乙方、丙方必须按国家、行业、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甲方 《现场施工企业安全考核与检查要素》建立相应的台账及组织施 工,并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及时向甲方安全施工技术部 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7.乙方、丙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 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 书;确保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机具、工器具的配备符合有关安全
规定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佩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消防 器械的保管和使用方法、作业区域的管理须符合规范。
8.乙方、丙方承包的项目不得再行转包,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 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并经监理方及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 可开工。
9.乙方、丙方开工前应及时签订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 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对所有进场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 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 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为100%。乙方、丙方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 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报甲方安全施工技术部备案。教育考试不 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0.乙方、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着装规范,佩带安全帽。现场 施工行为规范,杜绝违章。
11.乙方、丙方保证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 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核, 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 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 操作;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证, 无证不得上岗。确保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机具、工器具的配备符 合有关安全规定要求,乙方、丙方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 用品、用具。
13.乙方、丙方的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工程的安全 负责。乙方、丙方提供的履约保函中必须有一定比例作为安全施工 保证金。发生事故按甲方有关规定扣款。
14.乙方、丙方应使施工现场管理符合国家和绍兴市及上虞区安 全、文明卫生施工等要求,做到场地安排紧凑合理,实行定置管 理,符合工艺流程,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 有序,符合防火、防洪、防雨要求,如果乙方、丙方违反此规定, 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将根据相应的管 理制度对乙方、丙方进行处罚。
15.乙方、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以及 安规、厂纪、厂规。违反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罚,严重者解除承包 合同。
16.乙方、丙方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 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丙方对 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7.7.7.7、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 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 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8.乙方、丙方必须在施工区域内设置醒目的警告、警戒、指示 等信号,为施工现场提供足够有效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装置。各 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 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安全 安全监理工程师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擅自拆除、变动所造成的后果,均自行负责。
19.乙方、丙方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 害保险。
20.乙方、丙方严禁使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 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乙方、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 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21.乙方、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绿化设 施等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 保护措施后方能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22.乙方、丙方应按照发包方所指定的场地和进出道路等进行施 工。如果乙方、丙方违反此规定,造成附近公共人员人身、财产和 地下设施等的损坏,则由乙方、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并 将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乙方、丙方进行处罚。
23.因乙方、丙方责任发生的事故,乙方、丙方应当承担事故的 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4.乙方、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必须设 置安全监护人,加强现场管理。每天工作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要进 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和检修工具、施工垃圾等的清理,做到工完 场清,同时切断施工电源,封闭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
25.乙方、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事 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甲方,乙方、丙方单 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 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责任和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2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非乙方、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时,乙 方、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支持事故抢险工作。
27.严禁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或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乙 方、丙方或乙方、丙方所在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一旦发生重伤或死 亡事故的,由乙方、丙方及乙方、丙方所在单位负经济及法律责 任。
| 序号 | 容 对 | く | 单位扣 |
|---|---|---|---|
| 、违 | 款 | ||
| 个人防护 |
| 1.1 | 未戴安全帽 | 100 | 1000 |
|---|---|---|---|
| 1.2 | 扣帽带、未佩带卡上班 | 50 | 1000 |
| 1.3 |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系安全带 | 100 | 1000 |
| 1.4 |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 | રે 0 | 1000 |
| 1.5 |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 | રે 0 | 1000 |
| থ | 開电 | ||
| 2.1 |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 2000 | |
| 2.2 | 不符合"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规定 | 2000 | |
| 2. 3 | 电气设备不按规定 | 2000 | |
| 2.4 |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 | 2000 | |
| 2.5 |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 | 2000 | |
| 2.6 | 未按我公司要求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私自接电 | 2000以上 | |
| റി | 设备 | ||
| 3.1 | 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 2000 | |
| 3.2 |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 | 2000 | |
| 3.3 |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 | 2000 | |
| 3.4 | 特殊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停工) | 200 | 2000 |
| য | 危险处理 | ||
| 4.1 | "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 "四口"、 | 1000 | |
| 4.2 | 移动工作平台无斜撑等保护措施 | 100 | 1000 |
| 4.3 | 未经批准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 100 | 1000 |
| 4.4 |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化学物品未隔离存放 | 1000 | |
| ರ್ಗನ |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警告标志 | 1000 | |
| 4.6 |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 | 1000 | |
| 4.7 | 气割、电焊相关用具未按要求摆放 | 1000 | |
| 4.8 | 工作现场未按安全施工要求架设专用"生命线" | 2000 | |
| 5 | 防火、照明 | ||
| 5.1 |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 | 1000 | |
| 5.2 |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 | 1000 | |
| 5.3 | 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用明火手续 | ર 00 | 2000 |
| 5.4 |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 | 500 | 2000 |
| રે. ર | 在禁烟区吸烟 | 100 | 1000 |
| 5.6 | 檀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 200 | 2000 |
| 5.7 |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 | 1000 | |
| 6 | 安全管理及其它 |
| 6.1 | 集中安全活动(例会、检查)缺席(除非事先批 | 100 | 1000 |
|---|---|---|---|
| 6.2 |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 | 1000 | ||
| 6.3 |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间整改隐患 | 200 | 2000 |
| 6.4 |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 | 500 | 2000 |
| 6.5 | 打架斗殴 | 500 | 2000以上 |
| 6.6 | 偷窃 | 100 | 2000以上 |
| 6.7 | 未按规定统一服装 | રે 0 | 500 |
| 6.8 | 乘坐卷扬机吊蓝上下(经批准检修除外)包括开 | રે 0 | 1000 |
| 6.9 | 无故损坏公物、攀折花草树木、损坏草坪 | 100 | 1000以上 |
| 6.10 | 损坏成品未主动承担责任 | 100 | 1000 |
| 6.11 | 酒后开工 | 100 | 1000 |
| 6.12 | 在工地及生活区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 100/位 | 2000 元以上 |
| 6.13 | 在工地现场及生活区随地大小便 | 100 | 1000 |
| 6. 14 | 高空抛掷物料 | 100 | 1000 |
| 6.15 | 堵塞通道 | 100 | 1000 |
| 6.16 | 当日施工垃圾未清除的 | 100 | 1000 |
| 6.17 | 宿舍区卫生、防火不符合要求 | 1000 | |
| 6.18 | 就餐时未按秩序文明排队,经教育不听者 | 50 | 500 |
| 6.19 | 工地及生活区无故浪费开水及用水桶打开水 | 50 | 500 |
| 6.20 | 在与运行设备相邻区域内开工未办理工作票 | 2000以上 | |
| 6.21 | 未经审批、无故长期占用公司道路 24 小时以上 | 1000 | |
| 6.22 | 施工项目结束后施工单位人员未办理出入证退还 | 50/位 | ર 00 |
| 6.23 | 其他安全违章及不文明行为 | 100/位 | 1000以上 |
三、安全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 元,甲方凭乙方交款后收款收据办理工程开工手续(注明付款用途: 脱硫石膏销售安全保证金)。项目合同约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 申请,甲方在7个工作日退回安全质量保证金。
四、其他
安全文明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脱硫石膏销售合同(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书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安全分管负责人(签字):
乙方(盖章):
安全分管负责人(签字):
丙方(盖章):
安全分管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