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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4月22日“合同纠纷律师代理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 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及破产债权申报项目 项目编号: EP01-2026-0001 项目地点: 北京市
北京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合同纠纷律师代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原公告发布后,因案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公告所涉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
为适应上述变化,确保采购项目能够依法实现采购目的,采购人现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作出如下调整,并以补充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原公告第三项“采购内容”现调整为:
合同纠纷律师代理及破产债权申报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原公告第四项“服务期限”现修订为:
自委托代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所涉全部法律程序终结之日止,具体包括:
(一) 就合同纠纷提供仲裁、诉讼代理服务,直至仲裁裁决或生效法律文书作出之日止;
(二) 在相对方破产清算程序中,代理采购人完成债权申报、参与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跟进财产分配方案执行等全部破产程序相关法律事务,直至破产程序终结、采购人债权依法获得最终分配完毕为止。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关于已报名投标人的特别说明
对于已依据原公告向采购人提交报名材料的潜在投标人,经自行审慎评估,如认为自身符合本补充公告修订后之全部资格要求,则无须再次提交报名材料,其此前提交的报名继续有效。如认为自身不符合修订后资格要求的,可书面通知采购人撤回报名。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其他事项
本补充公告作为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公告中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未作调整的内容继续有效。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日17:00时。报名材料发送liuyifan3@ameco.com.cn和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招标文件将发至报名邮箱。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则快递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重新确定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10:00 时,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本补充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已报名潜在投标人进行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