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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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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铝泽鑫职工食堂调味品、干料、佐料、速冻食品、副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26-ZB10193)

公示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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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铝泽鑫职工食堂调味品、干料、佐料、速冻食品、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26-ZB10193),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各单价合计)(元,含税)

质量

交货期

1

云南智远元休商贸有限公司

18533.6

1.1质量标准:乙方所供应的货品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并通过相关验收,随配送批次标的物附质检报告,确保质检报告真实有效,质检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1.2合同期内,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质量、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因供应商原因影响到公司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1.3乙方保证供应的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要求。甲方接受乙方交付的货品,不视同对乙方产品质量责任的免除。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须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4乙方保证对交付甲方前的货品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依法有权处分。没有侵犯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含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其他合法权益;如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产品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因乙方产品导致甲方遭受任何处罚的,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照甲方食堂工作人员通知的质量、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时间准时送达指定地点)

2

曲靖沐然农嘉农业有限公司

21310.7

按照国家、行业或合同要求中的孰高标准履行(如本合同履行时,国家行业出台新的标准(如有),则按照前述标准与新标准中的孰高标准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方有采购需求时应提前制定好采购计划,通过电话或微信的联系方式通知供货方联系人,供货方按需送达)。

3

云南优鲜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1245.46

乙方所供应的货品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质量标准及要求,并通过相关验收,随配送批次标的物附质检报告,确保质检报告真实有效,质检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采购方有采购需求时应提前制定好采购计划,通过电话或微信的联系方式通知供货方联系人,供货方按需送达)。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云南智远元休商贸有限公司

周胜西

食品安全管理员/2*开通会员可解锁*0265

2

曲靖沐然农嘉农业有限公司

王宁邦

/

3

云南优鲜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李国才

食品安全总监、:CCAIPT15001639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云南智远元休商贸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曲靖沐然农嘉农业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云南优鲜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陈东艳,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dy_chen@chinalco.com.cn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巡察办公室、审计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jiwei@chinalco.com.cn。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zlgfjw@ch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云南云铝泽鑫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萍丽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pl_qi@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陈东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dy_chen@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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