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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直接从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公告公示栏(http://zj.nantong.gov.cn/)自行下载公开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3万元/年
3.最高限价:3万元/年,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同总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本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指首席顾问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七章后附格式)。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9.供应商响应文件函(格式按第七章)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受聘用单位须经核准登记,无不良记录的律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社会声誉、完善的管理制度。(提供合规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止
2.地点:请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时(北京时间)开始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111号(园林路与观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绿化带内3层办公楼)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111号(园林路与观阳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绿化带内3层办公楼)1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采购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均由采购人提出。相关的询问、质疑,请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3.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到现场公开招标时,请考虑路途拥堵、停车困难等情况,适当提前到达。
5.有关本次公开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技术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报价标包(一正二副,可一并密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园林路111号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