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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G25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25长深高速公路鲁冀界至大高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选址选线:项目起自鲁冀界处的漳卫新河特大桥,向北顺接在建G18荣乌高速沧州段改扩建工程,沿既有公路向南改扩建,经滨州市无棣县、沾化区,止于长深高速大高互通立交以北2.6公里处,向南顺接长深高速大高至彭家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54.46公里,全线设特大桥1座(漳卫新河特大桥,原位利用,其中纳入本项目388.8米)、大桥8座(扩建);互通式立交4处(改建3处、新增1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3处)、分离立交9处(扩建);匝道收费站3处(改建2处、新增1处),服务区1处(原址利用),停车区1处(原址利用),养护工区2处(原址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山东高速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74288932@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866号高速时代中心14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向上述公示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42ce75a03dd852b27ae0125b431d21e8.docx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