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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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江苏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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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备(2025)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恒新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755号

2.1.2建设规模:预算价约28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 其他:2.1.5.1质量要求:合格;2.1.5.2付款方式: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0%(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朗士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安装、并网柜、逆变器、桥架、电线电缆、防雷接地等安装到位,直至正常并网全部工程、政策协调、生产单位施工配合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安装、屋面前期防水检查及修复处理、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后期运维(含试运行期间运维)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国家验收标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工程及运维期保险(财产综合险和公众责任险)以及本工程涉及到的所有保险;该项目涉及的接入方案、并网验收等各类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服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提供取得的最新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单位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起,上述情形不因其之后被撤销或者更正而改变投标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认定结果。

3.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9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5.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http://ggzy.kfq.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5.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恒新新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1719室)

地 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

邮 编:223800

邮 编:223800

联 系 人:吕萍

联 系 人:李许静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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