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云峰壹号项目整体规划条件核实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广西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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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玉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云峰壹号项目整体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因该项目实际建设进行局部调整,根据《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池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自然资规〔2024〕4号)文件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工作要求,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金城江区南新东路北面九龙大道西侧。

二、公示内容

(一)优化调整地下室部分建筑平面布局。

(二)局部调整地下室范围线。地下室西北侧部分后退用地红线距离由原审批为5米调整为4.3米。

(三)增加地下室出入口顶盖建设。

(四)增加地下室出地面风井建设。

(五)取消1、2单元二至五层架空部分绿化建设。

(六)优化调整绿化平面布局,并在第六层屋面部分局部增加屋顶绿化建设。

调整后,该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原审批的226个调整为186个,建筑密度由原审批的37.71%调整为40.04%,其他容积率、绿地率、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等指标均保持不变。

三、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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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地点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zrzyj.hechi.gov.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整体规划条件核实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金城江办公区(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2207819@hechi.gov.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云峰壹号项目总平面规划和地下室部分实际建设调整对比图

      2.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前后对比表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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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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