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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区庆远镇江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我局提出新建住宅楼项目合并建设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宜州区庆远镇金喜路江头商业小区处遗安置区7栋4、5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该项目已取得7栋4、5号两宗土地合并手续(桂(2026)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02296号),证载用地面积为121.05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两宗地合并建设后,建筑层数由原审批的主体四层,第五层(东面)局部调整为主体五层,第六层(东面)局部建筑,总建筑面积不超过73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不超过21.05米,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示地点
(一)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zrzyj.hechi.gov.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ghhxxzx2207819@hechi.gov.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宜州区庆远镇江头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建住宅楼项目合并建设总平面布置图调整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