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30省道吴江收费站、258省道桃源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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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SXHC-G2025-0023

二、项目名称:230省道吴江收费站、258省道桃源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苏河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开通会员可解锁*86724P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3幢2层 97(均分制)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30省道吴江收费站、258省道桃源收费站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收费系统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230省道吴江收费站、258省道桃源收费站。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须完成所有系统部署适配、功能测试验证等全流程工作,保障项目各项应用功能稳定正常运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齐顺青(组长)、高晓枫、邹晓军、翁磊、严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注: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云梨路1917号

联系人:蒯乐、颜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欣禾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1702A

联系人:朱思薇、吴清芬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思薇、吴清芬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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