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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00-JDGS-C2025-0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梅梁湖泵站等建筑物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磋商报价说明:“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自通知之时起半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更正为:“10.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 10.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0.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一小时)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二、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的,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更正为“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一小时)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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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2(第六层)
联系人:周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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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梁溪区锡澄路260号-1圆融发展中心801
联系人:姚春雷、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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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春雷、朱美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