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门街道南昌路和江西路消险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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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央门街道南昌路和江西路消险改造工程 JSZC-320106-JJTZ-C2025-0010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JJTZ-C2025-0010

项目名称:中央门街道南昌路和江西路消险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9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9.834145万元

采购需求:

中央门街道南昌路和江西路消险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公共空间形象升级、展置墙、亮化工程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开工令中规定的日期之日起计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及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t.cn/“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勘察现场: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磋商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上传系统。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6 图纸(图纸请各供应商自行登录公共邮箱。 邮箱账号:jsjjtzglzx@163.com 密码:jiangsujiujiu123 下载步骤:登录163公共邮箱-网盘-下载附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充分了解后进行报价。未下载图纸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中央门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三牌楼大街138号

联系人:张虎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九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56号

联系人:倪婷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婷玉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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