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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8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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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江西启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庐山南大道577号荣华景苑商业体2层 启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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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江西巡展项目 | 1(项) | ¥1,600,000.00 | ¥1,600,000.00 | 1.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不少于800件作品到江西进行巡展,作品涵盖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篆刻、综合材料等多个艺术门类,安排省内3个场馆承办展览(由甲方确定江西省内指定场馆)。 2.作品分两期展出: 第一期(展品不少于550件):布展时间不超过7天,展览时间不少于28天,撤展时间不超过2天。 第二期(展品不少于250件):布展时间不超过3天,展览时间不少于30天,撤展时间不超过2天。 3.乙方须负责展览活动的宣传推广、展品运输,保险,布、撤展,开幕式及配套活动的策划、组织、人员后勤保障等,展品的维护、安保及其他相关保障工作。 4.乙方须紧扣全国展览主题与江西地域特色布展,项目布展前组织学术研讨及宣传推广方案讨论;经甲方确认后,按确定的方案实施项目。 5.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展馆展陈制作的安全。本项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文明布展,项目实施前做好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6.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乙方应根据项目技术需求进行系统优化,提供更完整详细的清单及配置、设计、布置方案。乙方投标报价须包含展览作品运输、仓储、保险、布撤展、展陈设计制作、数字展厅、学术研讨、宣传推广、配套活动、人工、劳务、物料、技术支持、差旅、接待、验收、人员保险、安装调试等确保巡展项目顺利实施的一切费用。 7.媒体邀请及宣传推广 ①负责邀请媒体和艺术媒体,对整个展览进行宣传报道,制作相关宣传推广视频,收集整理相关报道链接并移交甲方。 ②媒体范围包含省级及以上电视媒体、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 8.项目团队要求 ①拟投入的团队须具备完善的人员配置,熟悉整个业务流程,对整体项目设计能提出可行性建议和具体执行方案。 ②团队成员应具有文化行业的组织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素养,对于展览工作拥有较强的灵敏性及预见性。文案人员须具备扎实的写作功底,能适应不同文体的写作要求。 ③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更换,若因客观原因导致需进行更换的,乙方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更换的原因和理由,同时拟新担任的负责人总体水平不得低于原标准,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绝,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9.其余未展开的服务需求内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要求执行。 |
合同金额: 1,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江西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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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合同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60423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江西巡展项目合同.pdf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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