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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江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博览路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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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南昌甲等仓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龙潭村杜家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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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戒毒人员食堂蔬菜、肉、禽蛋(净菜)等食品采购项目 | 8(批) | ¥62,000.00 | ¥496,000.00 | 加工要求: 采购的蔬菜干货类、肉禽类、鱼类等物资均为按采购人要求加工后的净菜成品,此采购控制价格含按采购人要求加工为净菜过程中产生的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1)蔬菜: 1)每批次蔬菜应进行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的检测,并每批次都必须向采购人 提供检测报告。 2)择去枯叶,去掉泥沙、去皮、杂物和不能食用部分。 3)用清水浸泡时间>10 分钟,使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清洁容器盛放,防止污染。 4)蔬菜类物资根据食堂要求切丝、切片或切块加工,洗净、加工后的各类蔬菜必须使用干净卫生的滤水框进行装框,10-30 斤/框,进行保鲜放置,同时需做好防尘措施,禁止产生二次污染,后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荤菜:肉(猪、牛、羊、鸡、鸭、鱼等生鲜肉品) 1)每次供应的鲜片猪肉必须向甲方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 2)每批次肉类加工前后,工作台及刀具需进行消毒清洗; 3)择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4)部位切割好之后,分成块; 5)按采购人需求将新鲜片猪肉进行加工切丝、切片、切条等,以实际验收合格的肉丝、 肉片、排骨、肉块等加工好的肉类总重量为新鲜片猪肉结算供货量; 6)加工后的禽肉类物资必须使用干净卫生的塑料袋进行装袋,10-30 斤/袋。 |
合同金额: 49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江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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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合同附件:
蔬菜合同.pdf
江西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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