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采购人(甲方):赣州市中心血站
地址:赣州市中心血站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赣州开发区新城市米磨房
地址:赣州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品目一洗护用品类 | 1(年) | ¥600,000.00 | ¥600,000.00 | 1、供应商要求: (1)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场地:自有仓库或中标后设自有仓库,以便后期物资储放。 (2)能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3)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车辆及人员:具备配送车辆和专人配送服务,在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车辆及配送人员,若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 (4)因血站采血工作安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服务,服务期内若出现临时性配送服务,投标人须在采购人确定配送需求后及时将货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采购人的工作正常开展。 2、供货要求: (1)以上清单中的各种纪念品的具体供货数量、时间和供货内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除遇特殊情况,清单中的内容原则上不做调整。采购人每份纪念品需包含产品包装袋或手提袋,袋子能够放置相对应的完整纪念品并方便献血者提拿。手提袋应有相应的血站logo,袋子的材质采购人不作要求。 (2)清单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应达到或者优于清单的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服务周期内根据采购人需求多次分批配送,投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配送至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1号仓库。 (4)中标人须提供近期生产的产品,产品的保质期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须剩余60%(含)以上,若不足,验收时采购人拒收。 (5)中标人所投产品在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样品确认,采购人认可后的产品方可供货。 (注:因采购人实际业务工作特性,本项目对中标人供货时限有较精准的要求,中标人应具备供货能力,按照采购人提前下单的纪念品,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送至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1号仓库。) 3、货物验收: (1)每批次送货需附三证(制造商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或质检报告。商品标签齐全、有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如未达验收标准,采购人拒收。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上架摆放整齐,运输、保险及装卸、上架、摆放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货物交付前的所有风险由中标人全面负责。 (3)验收:货到,双方现场清点签收签单确认,清点签收不代表对中标人供货质量的认可。货物质量验收以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为准。 4、售后服务: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免费更换,产品质量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以及由此发生的退换货及运输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合同金额: 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赣州市中心血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无
合同附件:
合同(品目一洗护用品类).pdf
赣州市中心血站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