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岭土泥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 石英砂1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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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坚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岭土泥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石英砂1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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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坚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岭土泥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石英砂1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坚瓷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茂名市化州市官桥镇六堆村委会新村村

环评机构: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坚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高岭土泥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石英砂10万吨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官桥镇六堆村委会新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1′13.572″,北纬21°41′39.735″。项目租赁原昌茂木业有限公司高密度纤维板厂厂房进行改造后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年产高岭土泥60万吨、水洗砂30万吨、石英砂10万吨。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0277.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750.43平方米(其中原有厂房面积14750.43平方米,新建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洗砂制浆生产线、磁选车间、酸洗漂白车间、泥浆压滤车间及泥饼仓库、尾矿压滤车间、办公生活区、环保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源及无组织排放源。其中有组织排放包括:酸性漂白过程产生的硫酸雾、漂白高岭土压滤工序的硫酸雾、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源为上述工艺没法完全收集处理的废气以及原料卸料粉尘、堆场扬尘、投料粉尘、原矿输送粉尘、成品砂装车粉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

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本项目漂白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密闭负压收集,压滤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集气罩收集,两股废气一起引至碱液喷淋塔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原矿进入原料堆场卸料,卸料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原料堆场、成品砂堆场周边设置固定基座的防风抑尘围挡,设置能覆盖整个堆场的尼龙布和喷雾降尘装置,对堆场进行洒水和出入车辆冲洗;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日常至少洒水1次,抑制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产品砂装车过程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项目投料口、输送机进料口及内部采取水喷雾抑尘措施;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通过烟道由食堂楼顶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加强植被绿化,通过自然扩散降低异味影响。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AO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石湾河;生产废水(工艺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中和+曝气+沉淀”处理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80%回用于生产工艺用水,20%经自建污水管道排入石湾河,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10.534221度,北纬21.661365度。原料堆场等设置顶棚防雨淋,初期雨水经导流沟引至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内洒水降尘;无污染的后期雨水经自然沟渠外排至附近无名小溪。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喂料机、捣浆机、隔石筛、滚筒筛、洗砂机、脱水筛、防腐水泵、压滤机、磁选机等生产设备。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防振、减振、消声或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东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块石、砂头等块状固体杂质、尾矿泥饼、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沾有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废酸桶、保险粉包装袋、废氢氧化钠包装袋等)、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碱液喷淋废液。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洗砂制浆生产线产生的块石、砂头等块状固体杂质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尾矿泥饼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压滤脱水后袋装密封,规范堆放暂存在污泥堆场,定期交由相关第三方公司回收利用,定期交由相关第三方公司回收利用;沾有化学品的废包装容器(废酸桶、废保险粉包装袋、废氢氧化钠袋等)、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和碱喷淋废液属危险废物,通过分类、隔开、收集封闭袋装或桶装后暂存于3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源自于非正常工况下危险废物泄漏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出现破裂导致废水渗漏。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全厂进行分区防治,分别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室、污水管网、保险粉仓库、酸洗漂白池、酸洗漂白中转池、硫酸储罐区。重点防渗区地面基础采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渗透系数≤10-10cm/s),对于危废暂存间周围设置0.15m高的围堰,并对围堰、地面及墙体做防腐、防渗措施。将硫酸(98%)、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等危险化学品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暂存于硫酸储罐区和保险粉仓库,对硫酸储罐设1.0m高围堰(有效容积≥5.1m3)、对保险粉仓库周围设置0.15m高的围堰,并对围堰、地面及墙体做防腐、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场、成品砂堆场。地面铺设利用C30P8级别抗渗混凝土浇筑硬化,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10-7cm/s;简易防渗区包括办公区、活动区,地面采取一般水泥硬化。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在运营期加强管理,正常情况下,项目建设对地下水水质和周边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风险物质为硫酸(98%)、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氢氧化钠、碱喷淋废液等,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生产环节或化学品存放区因化学泄露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废水、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事故。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硫酸罐罐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周围设1.0m高围堰(有效容积≥5.1m3),现场配置沙袋沙土等应急物资,每日巡检记录,避免超量储存;保险粉(连二亚硫酸钠)单独存放于甲级防爆仓库,远离硫酸、氧化剂等禁忌物,仓库保持阴凉通风,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备,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厂区禁止明火,配备足够的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及应急物资,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安装烟雾报警器、每季度检测有效性;危废暂存间地面进行硬底化处理及防渗漏、防腐处理,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并按照生产周期委托危废单位处理;厂区设置5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确保突发事件(如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管道破裂)时,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全部暂存;应急池与生产废水管网、雨水管网设切换阀门,日常保持空置,定期检查阀门密封性。定期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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