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亿粒化州橘红提取物 制取红珠胶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17
发布于
广东茂名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亿粒化州橘红提取物制取红珠胶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化州市橘城北路500号(三合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亿粒化州橘红提取物制取红珠胶囊项目

建设单位:

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茂名化州市河西街道市工业城25米路西A-1号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化州化橘红药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0亿粒化州橘红提取物制取红珠胶囊项目位于化州市河西街道市工业城25米路西A-1号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0度34分44.6268秒,北纬21度38分38.6088秒。厂区现有项目年产12吨化橘红中药饮片,本次扩建项目以橘红生果为主要原料,经过烘干、水提、醇提、混合、灌粒等工序年生产40亿粒红珠胶囊项目。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制粒车间、提取车间,新增1台2吨/时天然气锅炉、1个5T不锈钢乙醇卧式储罐及配套设施,其余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万元。项目年运行8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扩建后全厂60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无组织排放的醇沉浓缩废气、醇回收废气、收膏废气、烘干箱废气、药渣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乙醇储罐呼吸废气、投料粉尘废气、粉碎粉尘废气、灌粒粉尘废气、实验室废气。

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实验室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醇沉浓缩废气、醇回收废气分别经冷凝器回收,不凝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收膏废气、乙醇储罐呼吸废气、烘干箱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池封闭,污泥桶装密封,减少臭气排放;投料粉尘废气、粉碎粉尘废气、灌粒粉尘废气经外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屋顶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锅炉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执行《茂名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新建和在用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排气筒高出周围200米内建筑物3米以上)。有组织排放的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特别排放限值。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静置废水、酒精回收塔含醇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含食堂含油污水)。

拟采取的地表水防治措施包括:生产废水进入自建200吨/天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脱色”工艺),达到根据《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与化州河西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协议限值后,排入化州河西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罗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化州河西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较严值后,排入化州河西产业集聚区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罗江。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并加强管理,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锅炉房、机泵的等运行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试剂、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物、萃余液、废产品、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果、原辅料废包装材料、污泥、废药渣、软水处理废滤芯等。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2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表面防渗材料采用抗渗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抗渗等级为P8,基础防渗采用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厘米/秒),危废采用专用容器盛装且下设托盘,并设置空桶作为备用收容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要求。一般固废暂存于现有10平方米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交有能力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间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每日交环卫部门处置。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物质为甲苯、丙酮、盐酸、甲醇、乙酸乙酯、三氯化铝、乙醇、天然气、危险废物等,事故类型为废气事故排放、废水事故排放、危险物质泄漏,及伴生次生的废水、废气的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进厂天然气管线设气动紧急切断阀,输送管道选用优质的焊接钢管,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废气、废水环保治理措施加强日常监测、维护保养,出现事故排放立即检修;污水处理站配套4.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厂区总排口设闸阀等应急设施;化学品储存于防泄漏卡板上;乙醇储罐采用地罐型式,地面采用25厘米防渗混凝土和防水卷材防渗;加强环保管理,制定应急预案,配套应急处理设施和应急防范物资等措施防范风险事故影响。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