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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及我局2025年项目计划安排,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对内江市市中区殡仪馆(以下简称:区殡仪馆)202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区殡仪馆总收入312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85万元、事业收入1538.25万元、经营收入909.06万元;总支出386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91万元、项目支出1191.64万元(惠民殡葬支出534.17万元、债务还本利息支出657.47万元)、经营支出909.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84.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717.82万元,当年结转-733.4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重要业务活动未建立内控制度。
2.内控制度不具备适应性。一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完善不细化。二是未及时修订部分内控制度。三是部分内控制度脱离单位管理实际。
3.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54055元。二是部分丧葬用品未实时出库。三是厨房库存物品台账管理不规范。四是财务审签不到位。
4.员工用餐收费管理不精准。
(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330882.84元。
2.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6505.85元。
3.未收取履约保证金415899.18元。
4.审核不到位,多支付水卡费613.64元。
5.厨房库存物品盘点账实不符。
6.未及时清理往来款,涉及金额17333216.07元。
7.未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130148.43元。一是未按规定拨付职工会费44218.43元。二是未按规定拨缴工会经费85930元。
8.以补代缴工会经费55851.7元。
9.财务数据失真,涉及金额6438708.69元。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1275574.56元。二是少计在建工程5163134.13元。三是少计固定资产16421.24元。四是未及时核销固定资产15320元。
(三)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编外人员管理办法与上级办法不相符。二是未经审批聘用编外人员,且未向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2.提前发放生日慰问32100元,多发放金额5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内江市市中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区殡仪馆及时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殡仪馆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