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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渝水区农产品品牌、供应链建设、农产品出口、农产品田间移动仓储保鲜设施、数字工厂等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把农业建设成为大产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其中包括省级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
二、支持方向
1.列入江西省农产品“小而美”精品品牌培育计划的品牌。
2.线上线下销售“爆品”品牌。
三、建设内容
一是提升品牌营销能力。紧盯市场需求,坚持消费导向,创新营销场景,支持品牌主体统筹布局线上线下渠道,根据产品品质和价格分等分级,有针对性地与供应链平台、新零售平台、电商平台、大型农批市场等开展合作,推动品牌农产品从“跑量销售”到“优质优价”。
二是提高品牌推介能力。支持品牌主体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策划品牌推广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报道,讲好农业品
牌故事,提高农业品牌传播声量;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品牌展示推介活动;加强与国际组织、国际研究机构、国际商协会等交流,推动江西农产品“走出去”。
三是提升品牌产品质量。支持品牌经营主体紧盯市场及用户需求,发掘和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选准主攻产品,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产品从“同类模仿”向“自主创新”转变;支持品牌主体围绕产品创新,深耕细分领域,开发更多趋势新品,努力让各项产品成为细分领域的单品冠军,成为“爆品”。
四、支持标准
列入江西省农产品“小而美”精品品牌培育计划的品牌,每个奖励50万元。3.线上线下销售额超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爆品”品牌,每个奖励100万元;销售额3000-5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爆品”品牌,每个奖励50万元;销售额2000-3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爆品”品牌,每个奖励20万元。以上所有品牌不重复奖补。
项目联络人及联系方式:傅勇平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链建设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把农业建设成为大产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农业七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打通农产品供应堵点,助力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向
主要支持方向为全域及区域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是平台建设。省级重点聚焦粮油、畜禽肉、禽蛋、水果、蔬菜等产业,围绕初级农产品和精深加工农产品流通供应,建设集农产品采购、分销、交易、品牌营销、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江西省农产品供应链平台”,提升全域农产品供应水平;除南昌市外,其他各设区市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各建设区域农产品供应链平台,提升区域农产品供应能力;各县(市、区)围绕本地产业发展,各建设综合性或专业性农产品供应链平台。
二是渠道拓展。支持各类供应链平台,拓展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线上对接优质电商平台,推动江西农产品入驻销售,形成实质销量;线下对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
销售中心、各大商超门店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全面开拓B端、C端市场。
三是品牌宣传。发挥供应链平台多渠道销售优势,大力宣传“赣鄱正品”全域公用品牌和各类区域公用品牌,提升“赣鄱正品”的市场影响力和江西农产品品牌价值。
四、支持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承担农产品供应链平台建设且实质运营的主体给予奖补。省级农产品供应链平台每个补助1000万元,市级平台每个补助500万元,县级平台每个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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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出口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1.2022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国际合作规划>的通知》(农外发〔2022〕1号)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要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国际合作,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继续深化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加快培育农业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也要求,要抢抓机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大力实施“走出去”主战略。
二、支持方向
对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国贸基地)、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出口备案农业企业、农产品贸易培训、农业经贸活动等五个方面进行补助。
三、建设内容
一是建设国贸基地,国贸基地是农业农村部推动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培育我省推动国贸基地建设,支持基地进入国内出口基地的第一梯队。二是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联合省商务厅、省政府外办、省海关等单位,开展我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注重种养型基地与加工型基地协同发展,丰富出口产品的品类和形态。三是出口备案农业企业,支持农业企业进行出口备案登记,帮助其对标国际市场标准组织生产加工,为我省扩大农产品出口提供丰富的产品储备,逐步解决我省农产品出口“有品质、缺规模”的难题,力争尽快打入国际市场。四是开展农产品贸易培训,提供出口品牌认证、国际商标注册、国际标准对接、产品设计、品牌策划、商事法律等公共服务,赋能市场主体提升国际贸易能力。五是开展农业经贸活动,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开拓国际市场,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茶日、德国科隆食品展、迪拜中东有机和天然产品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扩大贸易合作。举办专题对接活动,为企业对接境外资源
四、支持标准
对每个国贸基地补助20万、每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补助20万、每个出口备案企业补助3万、每场农产品贸易培训补助5万、每场农业经贸活动,比照省商务厅和其他省份,对每家企业的展位费、物流费等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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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田间移动仓储保鲜设施试点建设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开通会员可解锁*,《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2023-2030年)>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6号)明确提出,加快补齐产地预冷、仓储保鲜等设施短板,全面建成以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和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为支撑的冷链物流节点设施网络。以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县为重点,分区分片、合理集中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依托龙头企业、物流公司等主体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工物流园等园区,分类分级建设具有仓储保鲜、初加工、冷链配送能力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
2.*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关于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发〔2024〕13号)明确提出,结合“一村一品”等特色农业发展规划,选取一批乡镇、村布局具有快速移动、预冷保鲜等功能的田头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推广设施巡回租赁、“县域产地中心冷库+田间地头移动冷藏设施”、“集配中心+田间地头移动冷藏设施”等模式,开展“县域产地中心冷库+移动冷藏设施”试点,畅通乡村冷链物流。
二、支持方向
2026年支持的主要方向以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田间移动仓储保鲜设施。
三、建设内容
支持农事服务中心等第三方主体进行田间移动仓储保鲜设施试点建设,对每个建设主体补助资金50万元,每个主体建设不少于5个移动仓储保鲜设施(以40英尺规格移动冷库为主)。
四、支持标准
支持农事服务中心等第三方主体进行移动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采取先建后补形式,对每个建设主体补助资金50万元,补助资金仅限于购买移动冷库箱体。原则上每个主体总体建设资金不低于150万元,移动仓储保鲜设施总体建设包括冷库移动车架、移动冷库拖头、冷库吊车、叉车、周转筐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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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数字工厂项目储备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0〕11号)明确:推进农业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数字农业样板,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21〕28号)明确:加快农业生产环节数字化改造,推进智慧农场、智慧牧场、智慧渔场建设,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
二、支持方向
全省支持建设60个数字工厂。在前两年支持生产端设施改造的基础上,2026年拟支持60个建设农业数字工厂,支持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按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标准,开展加工端智慧改造,提升智能分级分选、清洗包装、个性化定制等设施条件,推动联合体内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共享,提高联合体产品溢价和销售额,实现每个联合体带动2000户以上农户增收,优先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主体。
三、建设内容
聚焦本地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主体购置数
字化智慧化分选分级、清洗包装、精深加工设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数字化,打造一批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标杆。2026年支持60个建设农业数字工厂,支持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按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标准,开展加工端智慧改造,提升智能分级分选、清洗包装、个性化定制等设施条件,推动联合体内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共享,提高联合体产品溢价和销售额,实现每个联合体带动2000户以上农户增收,优先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增收的主体。
四、支持标准
每个农业数字工厂补助规模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主体购置数字化智慧化分选分级、清洗包装、精深加工设备,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建工程等基础设施和非智能化、非数字化设施设备,软件开发支持资金比例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20%。对于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补助或安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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