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质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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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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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EJ2项目名称: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

品目编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EJ2001品目名称: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二次)(A包)

采购代理: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莫等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路岛花园附楼5单元5-20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主观分: 评委给我公司打低分的依据是什么,有四位专家给出统一的15分低分,而001号专家给出的满分25分。难道专家之间评分会如此天壤之别吗?主观分是凭主观想象打分,不是按评分细则打分吗?四位专家主观想象如此一致吗?这其中令人感到非常疑惑。 事实依据:按采购文件规定主观分满分25分的三项要求,本公司完全满足。我司是在教师培训界有着丰富经验,享有盛誉的老牌公司,不至于我司只得平均分17分。本公司本次课程设计由全国及省内知名的专家设计,特邀多位全国及贵州省知名的教研员教研能力、教育科研、命题相关培训专家组成的豪华导师团授课,培训方案及应急预案内容完整详细、方案编排层次分明、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有建设性拓展及特色亮点。可与任何公司比较,可公平公正公开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质疑事项2:资格性审查:铜仁学院在A包中资格审查为何未通过,而在BCD包中资格审查却通过;*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一次开标同类问题,在此次招投标中再次出现。 事实依据:按采购文件资格审查的相关评判规定,评标委员会出现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质疑事项3:客观分:贵州工商职业学院A包里为何客观分只有33.5分;B包里为何只有36分,相同评分内容在C包里51分。*开通会员可解锁*第一次开标同类问题,在此次招投标中再次出现。 事实依据:按采购文件客观分的相关评分规定,评标委员会出现错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请求:鉴于此次主观分评分不公正公平,且又出现第一次开标类似的诸多问题: 1、资格审查过程出现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错误; 2、2025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二次)四个标包采购文件评分内容一致,但出现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多标包投标且递交相同评分内容投标文件其商务得分不一致; 综上,因影响项目的公平、公正,申请和第一次处理结果一样,项目作废标处理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回复:主观分: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在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依据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独立评审打分。经复核,各位专家的评分均在评审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回复:贵公司所述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相关问题,经进一步核实,该项目的资审结果、符合性审查结果无误。每个标包由各个标包独立批次的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交的对应标包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贵公司质疑中提到的供应商,我公司未收到对应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材料,部分对该问题提出质疑的对应供应商我公司已进行回复。此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3回复:经进一步核实,该项目的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结果无误。贵公司质疑中提到的供应商,我公司未收到对应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材料。此项质疑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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