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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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8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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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26项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26001品目名称:贵阳市白云区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佰利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深圳市午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三村振业花园综合楼1-4楼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开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符合性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具体内容 事实依据:已按招标文件提供符合性审核内容《04 响应性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请求:符合性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具体内容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意见附表》:“未提供三种业绩及发票”(详见上传的附件《评委意见附表》)。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7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具备三个以上不同类型(如医院、学校、公园、商业、住宅、公建、厂区等)的物业管理经验,提供合同、项目收款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同时,采购文件中商务实质性审查要求为:“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的所有要求。”经查看,仍未发现贵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详见贵公司上传的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内容。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若贵公司对我单位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贵阳市白云区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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