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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NI项目名称:学员食堂服务项目(四次)
品目编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NI001品目名称:学员食堂服务项目(四次)
采购代理:贵州鹏业云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阳仟纳饮食文化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道办事处市南路九架炉2-3幢1层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构信息需在http://pjjg.osta.org.cn 网址查询,并以该网址查询结果作为评分依据,无截图则不予计分,存在变相限制竞争、歧视潜在供应商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损害了我公司及同类合法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 事实依据:我单位经实际核查发现,国内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资质的单位数量众多,大量合法合规的发证单位信息无法在该网址查询到,但其相关信息可在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官方查询平台、发证单位官方渠道等合法途径予以核实,该发证单位及所核发证书的有效性均受国家相关规定认可。基于此,本单位认为招标文件中单独以http://pjig osta.org.cn网址的查询结果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构信息的判定依据,要求不合理。该要求既不符合当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及查询的实际情况,也可能导致部分持有合法有效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因查询渠道单一被不合理扣分,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限制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也可能使贵单位错失更优质的投标服务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包括(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限内质疑。
请求:为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维护各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现特向贵单位提出质疑,恳请贵单位对该评分要求予以调整,取消单独以http://pjjg.osta.org.cn网址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机构信息唯一查询依据的要求,认可国家人社部门及相关主管单位认可的其他合法官方查询渠道的结果javascript:void(0)。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核查工作,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望贵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指出:“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建⽴全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信息联⽹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为劳动者就地就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了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网址:https://pjjg.osta.org.cn),实现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一网查询。平台发布的信息具有全国范围内的通用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综上所述,贵司所述“存在变相限制竞争、歧视潜在供应商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损害了我公司及同类合法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权”情形不存在。我单位不采纳贵司质疑请求。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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