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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招标公告 三、项目概况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1374.17万元。
澄清为:
招标公告 三、项目概况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285.33万元。
二、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招标公告 三、项目概况 4、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
(1)本项目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利用清镇市零散地块上的公共空间,新增移动式商铺、停车场、充电桩、露营基地、农家乐等,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性的公共服务。
(2)本项目拟实施地点为清镇市范围内的零散地块。包含爱恩酒店补报地块、115旁边城投公司地块、济辉汽车城地块、北大附属学校地块、清远驾校旁地块、交警队旁地块、红枫顺达旁地块、清医服务中心旁地块等附近地块。”
澄清为:
“招标公告 三、项目概况 4、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
(1)本项目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利用清镇市零散地块上的公共空间,新增移动式商铺、停车场、充电桩、露营基地、农家乐等,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性的公共服务。
(2)本项目拟实施地点为清镇市范围内的零散地块。包含爱恩酒店补报地块、115旁边城投公司地块、北大附属学校地块、清远驾校旁地块、交警队旁地块、红枫顺达旁地块、清医服务中心旁地块等附近地块。”
三、原招标文件及公告:
“招标公告 四、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价款,下限为8689.25万元。”
澄清为:
“招标公告 四、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价款,下限为7701.81万元。”
四、原招标文件:
“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澄清为:
“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五、特别说明
以上澄清内容相同的,同步澄清,并以最终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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