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13项目名称:云岩区教育系统2026年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批)
品目编号:P52*开通会员可解锁*13001品目名称:云岩区教育系统2026年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批)
采购代理:贵州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华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保区黔中大道启迪贵安数字小镇3号楼13层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本项目评审细则规定: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得5分。我司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职称证书,评审专家未予以计分。我司认为该职称属于招标文件认可的高级(含以上)职称,应当给予5分,本次打分存在评审偏差,请求复核分值。 事实依据:1.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5分。 2. 我司投标文件内已附技术负责人《高级经济师》职称证书,专业为建筑与房地产经济,该职称属于与本工程建设项目高度相关的高级职称。 3. 评审机构以“不属于工程系列职称”为由不予计分,但招标文件仅文字表述为“工程类职称”,并未明确限定仅限工程技术系列(土木、建筑工程师等),未排除经济相关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经济管控,完全适配本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要求。 法律依据:1.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 政府采购评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有利于项目实施原则,对于招标文件模糊条款,应当作出有利于供应商的解释。招标文件未清晰界定“工程类高级职称仅限工程技术系列”,不得擅自缩小职称范围,剥夺供应商得分权利。
请求:*开通会员可解锁*在贵州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公示的《云岩区教育系统2026年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批)项目开标情况记录表》中评标记录:技术负责人得分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5分。2.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5分。我们公司提供的是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建筑与房地产经济济),请求技术负责人按高级职称给予评分。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详见回复函内容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详见回复函内容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