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安通区内部分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项目(第二批)砂石询比公告
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承接区内部分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项目(第二批),砂石将通过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有服务能力的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本次询比将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合作单位,仅中选单位可与我司开展合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方安通区内部分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项目(第二批)砂石采购项目。

  2、采购清单(详见附表)注: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3、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4、本次询价包含运费和税金。

  二、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三、报名单位应提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报价单。(上述材料均加盖公司公章)

  四、限价

  本项目限价3万元。

  五、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单方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清单等措施,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1、质量根本违约:所供材料/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满足合同目的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工程延误等不良后果。

  2、商业信誉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正当理由要求加价,或以失联、拒绝送货等方式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六、报名方式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将要求提供的材料整理为纸质版密封后,送至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经济开发区长江路3号新嘉源人才公寓1号楼。

  附 件:东方安通区内部分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项目(第二批)砂石询价单

  盐城市东方安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