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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龙门县医药与生命健康片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首期道路建设工程建设需要,龙门县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将位于龙门县增龙公路(G355线与S353交汇路口处)31株绿化树木(秋枫19株,胸径10-15厘米;蓝花楹12株,胸径8-12厘米;)迁至新建绿化分隔带内种植。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就上述事项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映或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乡管理执法股(邮政编码:516800);
2.电话反映:*开通会员可解锁*;
3.电子邮箱反馈:cgzfj@longmen.gov.cn;
提交意见或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现场图片.doc
龙门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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