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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设施,并留有供热供汽条件。主要包括:2#机组主厂房、2#机组锅炉房建筑和安装工程、煤仓间内2#锅炉对应相关辅助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含煤斗的制作安装);2#机组除尘器、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锅炉除渣系统及渣仓、锅炉气力除灰系统建筑安装工程;2#机厂房内主/辅机环水系统设备及管道,主变压器、高厂变;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建筑安装工程。全厂输煤系统(同时含输煤综合楼、汽车衡、推煤机库)建筑和安装工程,汽车卸煤沟和条形煤场建筑及安装工程(不含网架安装及封闭EPC工程)。 2、采购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包头地区2×66万千瓦煤电项目B标段锅炉辅机安装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制粉系统、锅炉其他辅机及其附件安装。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审查合格的分包商; (2)响应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响应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4)响应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为准)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工程锅炉辅机或汽机辅机安装,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响应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关键页(施工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时间、甲乙方盖章页)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50万元,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有效。 (5)响应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应类型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合同关键页或能证明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等)。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系人:刘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