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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经采购单位批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工程概况和采购范围 1、服务内容: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蒙东区域储能电站相关设备的抽检、技术监督及测试试验类技术辅助性服务,服务不仅限于蒙东区域,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按相关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及相关试验工作并出具报告;配合做好现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负责配合采购人完成储能项目其他的技术服务工作;工作量据实结算,清单附后。。 2、采购范围: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蒙东区域储能项目相关技术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蒙东区域项目,详见技术部分。 3、项目所在地:由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统一安排,以蒙东区域储能项目为主,不仅限于蒙东区域项目。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资质审查合格的服务商; (2)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报价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报价人报价时须具有并提供国家授权的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或 CMA(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NAS授权范围至少包括储能产品和储能电站等实验能力认可,CMA检验检定资质认定项目至少包含储能BMS、电池等项目且在有效期内; (8)报价人须成立技术监督项目组,项目组长由具备电力类正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担任,组员总数不得少于5名(其中至少高级工程师2名及工程师2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可根据项目需求补充其他专业辅助人员,但核心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数量及资质不得低于本条款要求,且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报价人一致,并随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社保由报价人的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负责缴纳,同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供社保缴纳单位与报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不接受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形式社保代缴。招标方将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人员资质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必要时可要求相关人员到场核验身份及资质原件。 (9)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储能电站项目技术服务方面相关的业绩(包含技术研究、技术监督服务、安全评估等)。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技术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沙柳南路917号 联系人:刘澍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