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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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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期限为3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第一年租金为网上竞拍最终价格。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支付第1年租金、第1年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在上年租金届满15日前支付。

二、《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租期届满之日止,期间承租方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租赁物内的废弃物、垃圾清理完毕,结清水、电、物业费用,并确认租赁物内的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后,不计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视其情况扣取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四、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六、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七、承租方从承租之日算起,《资产招租明细表》面积1元/平方米/月,向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按年收取(年物管费保留到十位)。

八、承租方所承租标的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倾倒在指定位置。若需委托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以《资产招租明细表》面积3元/平方米,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

九、由于租赁标的现状出租,水、电上户存在一些手续繁杂问题,承租方接收租赁标的后,向第三方申请,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承租方对所承租标的装修时,对已有管道及公用设施设备不能擅自做出任何改动,并通过预留通道等方式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为以后的检修提供方便。

十一、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诺书》。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承诺书》等。

十三、招租明细表上租赁标的面积均含公摊面积。

十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合同且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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