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阁街道办事处甘堂铺街123号三桥路南段二楼2—10#号、2—12#号、2—14#号、2—16#号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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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情况:

本次出租资产为广安市前锋区奎阁街道办事处甘堂铺街123号,甘堂书苑(五期安置房)二楼门市。

一、产权状况:

项目竣工验收权属正在办理。

二、 实物现状:本次出租标的物总建筑面积约2363.21㎡,该标的物为全框架结构,商业用房,标的物两门之间按梁和柱的位置自行设置隔断,其中二楼标的物楼梯搭建由承租方自行与一楼承租方协商解决,或者承租方以其他方式搭建楼梯,搭建的楼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达到使用要求条件,如因搭建的楼梯不规范造成的一起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以及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 标的物水、电、网络、电话等开通上户,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及办理。本次出租标的为现状出租,目前为空置状态。

四、 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五、竞价参数:延时报价期 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0.05万元或0.05万元的整数倍。

标的物信息表:

标的名称

奎阁街道办事处甘堂铺街123号三桥路南段二楼2—10#号、2—12#号、2—14#号、2—16#号(对应一楼门市号48号、50号、52号、54号、56号、58号、60号、62号)

出租底价

26274元

价格说明

首年挂牌租金

地理位置

奎阁街道办事处甘棠铺街123号三桥路南段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2楼

建筑面积

437.90㎡

产权年限

40年

房屋户型

商铺

建成时间

2019年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房屋现状

þ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þ 有: 1元/平方米或o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交易保证金

0.4万元

交纳时间:公告期内交纳

租赁期限

3年

竞价参数

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 0.05 万元或 0.05 万元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

o涉及

优先权人名称:

优权人证件号:

þ 不涉及

图片信息

可另行单独添加文档

产权证信息

可另行单独添加文档

其他披露事项:

一、租赁期限为3年,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方式,第一年租金为网上竞拍最终价格。在《租赁合同》签订前,支付第1年租金、第1年物业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以后每年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在上年租金届满15日前支付。

二、《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租期届满之日止,期间承租方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扣取全部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将租赁物内的废弃物、垃圾清理完毕,结清水、电、物业费用,并确认租赁物内的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后,不计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视其情况扣取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三、该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维修改造,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四、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责任出租方不再负责,所有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六、有关租赁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七、承租方从承租之日算起,《资产招租明细表》面积1元/平方米/月,向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按年收取(年物管费保留到十位)。

八、承租方所承租标的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随意倾倒,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倾倒在指定位置。若需委托广安恒发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清运,以《资产招租明细表》面积3元/平方米,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

九、由于租赁标的现状出租,水、电上户存在一些手续繁杂问题,承租方接收租赁标的后,向第三方申请,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承租方对所承租标的装修时,对已有管道及公用设施设备不能擅自做出任何改动,并通过预留通道等方式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为以后的检修提供方便。

十一、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诺书》。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承诺书》等。

十三、招租明细表上租赁标的面积均含公摊面积。

十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合同且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账号。

交易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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