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嘉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假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2
发布于
山东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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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嘉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假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嘉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假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假饵生产项目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钱江街-142-1号

威海嘉亿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钱江街-142-1号,租赁闲置工业厂房建设假饵生产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700m2,建筑面积约2000m2,投产后年生产假饵201万个。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9h/d,年工作300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调漆、喷漆、烘干、静电喷涂固化等工序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含二甲苯),静电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项工序均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安排车间布局,对各产污环节单独密闭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与其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静电喷涂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处理。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过设备减震、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到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木屑、布袋除尘器捕集尘、废包装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漆渣、废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漆水帘废液、废催化剂等,经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由危废资质单位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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