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油泥渣和催化剂收集储存利用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山东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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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1、企业金属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油泥渣)1年期收集储存利用权,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8(900-200-08),约150吨/年,起拍价:10元/吨(含税);2、环保设备使用的危险废物(含铂废催化剂)1年期收集储存利用权,类别代码:HW49(900-041-49),约0.5吨/年,起拍价:6万元/吨(含税),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和《危险废物(油泥渣/废催化剂)委托利用项目技术要求》。

竞买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涵盖相应标的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危险废物处置范围和年处置能力符合本次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等相关内容;2024-2026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2份。

竞买人资格实行拍前预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2万元竞买保证金汇入公司账户(户名: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025634;开户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后取得竞买资格。

展示时间、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23-27日,标的所在地展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阳光盛景园小区2号商务楼4层

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 买 协 议

签约地点:济宁 签约时间:2026年 月 日

拍卖人(甲方):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竞买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报名参与甲方组织的危险废物(油泥渣)收集储存利用权竞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1、企业金属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油泥渣)1年期收集储存利用权,危险废物类别代码:HW08(900-200-08),约150吨/年,起拍价:10元/吨(含税);2、环保设备使用的危险废物(含铂废催化剂)1年期收集储存利用权,类别代码:HW49(900-041-49),约0.5吨/年,起拍价:6万元/吨(含税),具体要求详见《竞买须知》和《危险废物(油泥渣/废催化剂)委托利用项目技术要求》。

二、危险废物1年期收集储存利用权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等相关内容。(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方式不得为“仅收集、贮存”的限制性资质,且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参拍的危险废物代码(3)竞买人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且许可证相关信息与竞买人主体一致。(4)竞买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或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竞买事宜,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5)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6)竞买人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2024-2026年类似业务合同至少2份。

四、竞买人利用能力要求:竞买人须具备参拍危险废物的合法利用、处置能力。每批次危险废物运抵后,竞买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竞买人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工艺标准及流程,确保利用过程合法合规。竞买人需提交危险废物利用方案、贮存场所具备危险废物贮存条件的相关证明、环保利用相关的环评及验收资料等材料至委托人,以佐证规范利用危险废物的能力。

五、竞买人资格实行拍前预审,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将2万元竞买保证金汇入公司账户(户名:山东中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开通会员可解锁*025634;开户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方式为:有底价增价式拍卖。乙方在展示期间,有权详细了解本次拍卖标的情况,对拍卖标的物现实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甲方已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向乙方提供了全部已知的相关资料,供乙方参考,签署本协议即表明乙方已了解标的来源、范围、数量、品质、真伪、现状、瑕疵和成交后应履行的安全及环保责任,认可甲方制定的拍卖规则,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甲方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数量、范围,甲方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乙方竞买成交,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安全交割保证金,成交资产按照委托人规定交付接收完毕,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安全交割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如竞买不成功,甲方于拍卖会结束后 5日内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八、拍卖前,委托人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撤回委托的,乙方应服从。

九、若乙方竞买成交,则:1、甲乙双方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有关文书。

2、乙方应于拍卖成交3日内向甲方支付每标的叁仟元的拍卖佣金,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取。拍卖成交后乙方需要向中拍平台支付拍卖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

3、委托人在向买受人发出可运输通知后,买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的运输、接收及无害化利用工作。运输过程中,买受人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负责将油泥渣安全运送至自身核准的利用场所;确需临时贮存的,须贮存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危废专用贮存地点,临时贮存时长不得超过1年,且须采取有效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本项目最低起运量不得高于10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费、路桥费及各类安全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4、转移联单管理要求:买受人须规范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完整列明运输途径地市、利用/处置方式及实际接收量等关键信息。危险废物运抵利用场所并完成接收确认后,买受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原件寄回委托人备案。

5、交割范围以委托人实际交付的范围为准,不属于本次拍卖成交的物资不强行装车,不挑选装车,清运过程应做到安全、环保、清洁,如违反以上规定,自愿由甲方根据委托人提供的金额扣收安全交割保证金。

6、危险废物每次装车后根据实际重量计算,买受人依据过磅单据、《危废转移联单》、委托人提供的开票通知单,与委托人结算手续。买受人须在双方确认过磅重量及收购费用后当日内,将收购费用足额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委托人在收到款项当日,向买受人出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每次转运危险废物,过磅称重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对项目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并对在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8、买受人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合法、合规的运输、利用危险废物并配合委托人完善相应环保手续。

9、买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若因买受人利用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买受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第三方损失赔偿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10、若因买受人违反本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委托人被环保等部门处罚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本协议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组成部分,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叁份,当事人双方、委托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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