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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延时除外)开始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书香铭苑南门门面房经营租赁权(三年期),总建筑面积 719.48㎡,进行公开拍卖。
有意竞买者在中拍平台注册、报名,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贰万元整),届时参加竞买,并提供征信报告到我公司进行资格审核。
户名: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九华支行
账号:4106 0701 0130 0002 70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网络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规则》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规则》、《竞买人参拍须知》,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竞买者在网络拍卖会开始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注册竞买人帐号,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
三、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一旦进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规则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规则》和《竞买人参拍须知》,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七、本场网络拍卖会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
八、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重置限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以报价最高且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九、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必须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以全部价款划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后方可交割拍卖标的。
十二、应委托人要求拍卖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网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以人民币与拍卖人结算,同时按本场拍卖会《拍卖文件》约定交纳拍卖佣金。买受人必须按约定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拍卖人:即拍卖公司;竞买人:是指参加竞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权益,作为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特承诺如下:
一、竞买主体资格合法;
二、遵守《拍卖法》关于竞买人责任义务之规定;
三、收到并已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瑕疵说明,遵守拍卖公司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卖师当场规定;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报名时签署的竞买合同之规定;
五、已对拍卖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竞买行为均建立在本人现场查验基础上;
六、不与其它竞买方、拍卖人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七、若拍卖成交,遵守《拍卖法》中买受人责任义务之规定,按规定交付成交价款及佣金,并自行办理标的手续,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若有违反以上七项承诺,我保证遵守拍卖公司“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之规定,自愿放弃本次拍卖会交付的拍卖保证金,并按《拍卖法》、拍卖公司《拍卖规则》之规定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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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须 知
(拍卖规则与注意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本公司及中拍平台《拍卖规则》,遵照委托人要求,特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包括拍卖规则和参与竞买应注意的事项),本竞买须知连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竞买人权利和义务之规定共同构成本次拍卖会竞买合同内容,拍卖及竞买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一、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认真阅读,遵守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规则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三、本须知拍卖人特指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四、竞买人参与竞买须按规定在“中拍平台”实名认证、报名,凭有效证件填写竞买人登记表,签署竞买须知,交付竞买保证金(未成交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取得竞买权;
五、竞买人可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他人代理竞买,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必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参与竞买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公司和“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竞买须知规定。
七、在“中拍平台”竞买人注册登记后无论何人操作均表示为注册对应竞买人的报价。
八、参与网络竞买应当遵守“中拍平台”相关规定并熟悉竞买程序,竞拍时选择适用的网络环境,因网络原因或竞买人操作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公司、委托人工作人员及相关资料对标的的介绍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人、拍卖人之承诺,标的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以竞买人现场查勘作为竞买人出价之依据。
十、拍卖公司、委托人声明不保证标的真伪和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竞买人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应按拍卖公告注明的展示地点和时间查勘咨询,因竞买人没有查勘咨询而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0.15%软件使用费。
十三、本次拍卖标的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比例为拍卖成交价款即三年期租赁合同总额的1.5%,成交价款之外另行支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缴清拍卖佣金。
十四、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特别提醒各位的是本场拍卖会标的设有保留价,没有达到保留价拍卖不成交。标的拍卖竞价开始时,拍卖平台会显示标的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凡是响应起拍价的竞买人可以操作应价和加价,竞买人竞价应当按照“中拍平台”规定的程序进行。
十五、为保证拍卖会的安全和有序,拍卖公司有可能会视报名和实际状况启动应急预案,保留对标的分场、分批、中止、终止、延期、更换场地及其他应急措施的权利。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按照双方签定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本期资料所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七、务必请大家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再次提醒各位,您的应价、加价及成交我们将视为您已知晓、认同并且愿意遵守我们拍卖文件所规定的拍卖规则、注意事项和成交确认书要求的条款。
十八、未尽事宜以拍卖师当场宣布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为准。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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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简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为: 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书香铭苑南门门面房经营租赁权(三年期),面积约 719.48㎡。其中明细如下:
1、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西侧、华山路东侧书香铭苑11号楼商业1-2层北数第6间,建筑面积约148.86㎡。
2、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西侧、华山路东侧书香铭苑11号楼商业1-2层北数第7间,建筑面积约107.24㎡。
3、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西侧、华山路东侧书香铭苑11号楼商业1-2层北数第8间,建筑面积约107.24㎡。
4、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西侧、华山路东侧书香铭苑11号楼商业1-2层北数第9间,建筑面积约116.17㎡。
5、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西侧、华山路东侧书香铭苑11号楼商业1-2层北数第10间,建筑面积约239.97㎡。
本次拍卖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现场查勘。
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介绍仅供参考;一经拍卖成交,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取消本次交易,否则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二、拍卖特别注意事项:
1、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贰万元整)。在第一年租期到期日的一个月前支付第二年度全额租金,第二年租期到期日的一个月前支付全额支付第三年度租金
2、该房屋用途为商贸、餐饮、提供有价服务等项目,不得用于洗浴、酒店、KTV。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变更经营范围及房屋用途的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向委托人报备。
3、房屋装修
买受人的装修方案经委托人同意后,允许买受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买受人对房屋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委托人报备。
4、免租装修期
委托人同意给予买受人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80个日历日的免租装修期。买受人无需承担装修免租期内的房屋租金,但应当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费、装修时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5、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分租、转借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房屋使用人。
6、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买受人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社区及物业的有关规定,应保存并向委托人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7、未尽事宜以拍卖师当场宣布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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