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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为:一批罚没机动船、非机动船及附属物残值(标的物主要为机动船(含船用发动机)、非机动船及蓄电池、网具等,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起拍价为6172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 具备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人民法院或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船舶拆除、船舶销售、船舶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时止。
2.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中拍平台网上报名,并至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线下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及300元报名服务费、签署拍卖会相关文件,逾期或资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具备竞买资格。
2.1意向竞买人须线下提交的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须包含船舶拆除、船舶销售、船舶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可至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2.2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
户名: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4596。
3.自公告日起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服务及现场勘察,标的所在位置:江苏省宿迁市,联系人:周女士,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成交事项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并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及拆除合同》。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4.如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人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六、保证金退付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的伍万元整(¥:50000元)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下部分充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将《船舶买卖及拆除合同》履约完毕,无任何违约情况,经委托方现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2.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其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七、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委托方、拍卖人现场指定的实物现状为准,无论委托方、拍卖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期间主动向委托方、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并细致了解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权属、范围、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方、拍卖人对本场拍卖会标的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拍卖的标的中的船舶(除机器外)、网具仅限于回收,严禁任何形式的二次使用或整体流通。买受人必须对船体进行完全拆解,并经委托方现场验收合格方可转运。买受人在拆解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拆解工作完成后,应将现场周边区域所有旧料、废料清离现场,严禁就地掩埋,不得破坏周边环境卫生,确保周边区域的环保安全。标的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使用费、场地费、装运费及办理相关证件的手续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买受人须对拆解全过程录制影像资料,形成独立的记录与报告,并在完成后将影像资料及报告提供给委托方。
4.买受人在对该标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运输、处理和再利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如因买受人对该标的的不当处置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如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非因委托方或拍卖人自身原因,导致标的延时交付或无法交付的,委托方或拍卖人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买受人应在与委托方签订的《船舶买卖及拆除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清运完毕,在此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中拍平台之《竞拍规则》及本次拍卖会之《竞买协议》、《竞拍须知》和拍卖师网络发言为准。
8.曾在我公司或其他拍卖机构有不良竞拍行为或悔拍行为的竞买人将进入本拍卖公司意向竞买人黑名单,我公司有权拒绝其或其直系亲属报名参拍我公司发布的任意一场拍卖会。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宿迁金田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为规范网络拍卖的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拍须知》。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之原则、“价高者得”之规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各竞买人在竞价之前须对本《竞拍须知》进行认真研读,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其已认可了本《竞拍须知》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标的权属
本场拍卖会的拍品及拍品信息均由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承诺拍品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二、标的概况
详见本拍卖公司在中拍平台发布的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举行的一批罚没机动船、非机动船及附属物残值(标的物主要为机动船(含船用发动机)、非机动船及蓄电池、网具等,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会之《拍卖公告》及标的介绍。
三、瑕疵声明
拍卖人、委托人以展示的实物现状及权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报名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权属、范围、品类、外观、数量、质量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四、网上报名
1. 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阅读拍卖公告、竞拍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咨询、看样→按本次拍卖公告的要求上传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交纳报名服务费及竞买保证金→拍卖公司审核意向竞买人资质→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2. 具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应在竞买报名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待本拍卖公司核实确认后方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视其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竞买人应在拍卖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中拍平台个人电子账户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异常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及时与本拍公司联系,竞买报名未通过且不联系拍卖公司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拍权利。
五、参与竞拍
1.本次拍卖采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了解电子竞价的具体操作规程,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拍卖时间登录个人账号进入竞拍网页进行竞拍。
2.竞买人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的安全网络电脑端参与竞拍(手机端可能会导致信号中断或无法完全获悉拍卖会实时信息)。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示其认同和接受了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现场补充的条款、注意事项、拍卖成交价的确认等。如因竞买人参与竞拍的设备问题导致的一切结果由竞买人完全承担。
3.竞买人一旦进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人如因不具备受让本标的资格而参加竞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竞价规则
1.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以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每次竞价的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或加价单位整数倍进行加价递增;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周期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成交价格,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2.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周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周期内及时出价。
七、拍卖结算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当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并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及拆除合同》。
3.如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拍卖人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拍卖成交额不含税金,委托人、拍卖人不提供销售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到税务开票机构纳税开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4.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自动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应在标的接收期限内(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再与本拍卖公司联系办理成交及交割手续。买受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后,在网页端和APP中均可查看下载相关信息。
八、标的交付
1.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全部装运完毕,不得遗留,否则按500元/天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标的交付时,委托人有权实施过程监督,买受人应予以配合;
3.标的交付时以标的存在的现场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成交或要求减少成交价款。
4.买受人禁止提取和损坏拍卖标的范围之外的物品,违者根据损坏物品的价值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则买受人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买受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的施工环境、施工难度及施工安全等事宜,在进场施工前应具备专业的机械设备及安全作业人员。采用人工、机械等方式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和机械设备管理的规定(例如:气割人员应具有焊工证,高空作业人员应具有高空作业证等)。进场施工前,买受人应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意外医疗险。
6.买受人在施工期间,不得破坏标的范围内、外草坪(包含草坪自动喷淋系统)及路面及其他设施,如有违反,造成所有损失照价赔偿。施工期间应设置安全围挡,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标的在拆除施工及装运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如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政府行为、不可抗力等非因委托方或拍卖人自身原因,导致标的延时交付或无法交付的,委托方或拍卖人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办理退保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的伍万元整(¥:50000元)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余下部分充抵成交价款,待买受人将《船舶买卖及拆除合同》履约完毕,无任何违约情况,经委托方现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原路全额无息退还。
2.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其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十、拍卖变更
拍品目录、拍卖规则、网络拍卖系统信息等相关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开始前通知竞买人,也可在拍卖会进行时修改或补充,以上所述拍卖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参与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均须认可。
十一、拍卖撤回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竞买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拍卖人若发现竞买人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法参拍行为时有权直接撤回拍卖,由此给合法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参拍的竞买人承担。
十二、法律责任
1. 电子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1.2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拍的;
1.3 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电子竞价会之前,未能熟悉电子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操作原因,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未能响应的;
1.4 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2. 因特殊事由导致最终无法交付标的,由委托人收回标的,拍卖人无息退回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3. 竞买人、买受人违约,所支付的保证金、已付款项不予退回。因竞买人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拍品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买受人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
3.1 拒绝或拖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3.2 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的;
3.3 不按时或拒绝提取标的,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提取标的;
3.4 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3.5 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卖会秩序的;
3.6 违反竞买号牌或网拍账号管理规定,对拍卖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3.7 其他违反拍卖法规、竞买须知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4. 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因此,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查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系统服务及网络异常、竞价中断或报价结果异常时,拍卖人可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然后拍卖人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拍卖人将向全体竞买人做出解释说明,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争议处理
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四、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以《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买卖合同》及拍卖师网络发言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