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扬帆拍卖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5
发布于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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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至12时00分(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

2、标的基本情况: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由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拍卖所得,出资比例100.00%。

标的1.花岗岩块石堆放位置:漳州市龙海区南太武渔港内,共12堆。

①花岗岩块石总堆积方量:23174.5立方米,块石总块数约4131块,(该总堆积方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总堆积方量仅供参考,中标者风险自担)。

标的2.砂碎石堆放位置:漳州市龙海区南太武渔港内,共6堆。

①堆放总面积为86948.5平方米,总方量为519297.6立方米,其中:砂堆面积为18642.6平方米,方量为149366.6立方米,共1堆;碎石堆面积为68305.9平方米,方量为369931立方米,共5堆。(计算和实际可能存在偏差,中标者风险自担)

二、处置工期:六个月。

三、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

起拍价:贰仟叁佰壹拾陆万零壹佰柒拾陆元(¥23160176元)万元,保证金:23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四、保证金交纳及竞价款余款:

1、项目竞价前竞买方须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省龙海市农村商业银行月港支行;

账 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24720

2、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款可分期支付,乙方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款的百分之五十,第三个月支付至百分之一百缴清全部拍卖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相应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项的1‰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甲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拍卖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从履约保证金中提取,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止。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禁止参加。

3、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禁止参加。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1.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联系陈先生,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该号码可加微信)

2、展示地点:漳州市龙海区南太武渔港内。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中拍平台账户并实名认证。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陈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谢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万科金域滨江10栋D03号

拍卖须知

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现编制《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如下:

一、标的基本概况

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

标的1.花岗岩块石堆放位置:漳州市龙海区南太武渔港内,共12堆。

本次评估标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涉及的花岗岩块石堆放在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斗美村斗美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项目区域的空地上,该项目区域距离丹东线与兴港大道约5.5km,距离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后石派出所约5.5km,丹东线东侧,道路及交通状况较好。

经实地勘察,该项目区域堆放的花岗岩块石系属虎皮白系列的花岗岩,颜色灰白-黄白底色,灰-黑色点状不规则花纹,局部有色线、色斑和细裂隙,块石个体体积较大、形状较规整。花岗岩块石分12处堆放(含用于砂石料的挡墙),各堆放处编号及情况:B01、B02、B05、B07、B10、B15、B16、B17堆放的花岗岩块石平均个体方量为5.5m3/块,B06、B11堆放的花岗岩块石平均个体方量为6m3/块,B03、B04堆放的花岗岩块石规格较小且较不规整,平均个体方量为4.5 m3/块。因长时间露天堆放于海港边,由于盐蚀和干湿循环,海风盐雾渗入花岗岩表层孔隙,产生盐结晶,造成花岗岩块石表面有微风化、白华现象,且因堆放场地排水较差等情况,部分下层花岗岩块石局部出现水痕、盐渍、变色和轻微苔藓,品质降低,需切除受影响的表层,若用于薄板加工需检测强度等是否达标。

根据福建省煤田地质测绘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涉及砂石测绘(块石)技术总结》所载:6小结通过现场实测和内业绘制测区平面图,得出该测区总面积16479平方米(包含块石空隙面积),方量为23174.5立方米(块石数量4131块)。

(该总堆积方量以实物现状为准,总堆积方量仅供参考,中标者风险自担)。

标的2.砂碎石堆放位置:漳州市龙海区南太武渔港内,共6堆。

本次评估标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涉及的砂石(机制砂、碎石)堆放在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斗美村斗美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项目区域的空地上,该项目区域距离丹东线与兴港大道约5.5km,距离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后石派出所约5.5km,丹东线东侧,道路及交通状况较好。

经实地勘察,该项目区域堆放的砂石料为机制砂和碎石,碎石规格有1-2、1-3和05,砂石料分6处堆放,各堆编号及情况:A05堆放机制砂;A01、A03堆放规格为05小碎石;A02、A04、A06堆放规格为1-2和1-3碎石。因长时间露天堆放于海港边,由于盐蚀和干湿循环,海风盐雾渗入砂石,产生盐结晶,导致砂石料表面微风化,强度降低;吸附盐分,可能氯离子超标。其中:机制更因长期堆放受压、吸潮,严重结块;细粉流失及局部富集,级配变差;因含泥量较高,生长杂草,含有草根等杂质。该批砂石料因长时间露天堆放于海港边,品质降低,用途受限,可降级使用或经检测、对指标不合格部分进行处理后使用。

根据福建省煤田地质测绘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涉及砂石测绘(砂、碎石)技术总结》所载:6小结 通过现场实测和内业绘制测区平面图,得出该测区总面积86948.5平方米,方量为519297.6立方米,其中:砂堆面积为18642.6平方米,方量为149366.6 立方米;碎石堆面积为68305.9平方米,方量为369931立方米。(计算和实际可能存在偏差,中标者风险自担)

二、实施

由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机构在中拍平台拍卖。

三、竞买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买。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禁止参加。

3.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禁止参加。

四、报名时间、资料要求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资料要求

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上传提交报名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及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我司收到提交的报名材料后,予以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在中拍平台参与竞价竞买。

五、竞买保证金的缴纳

1.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竞买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前汇入指定银行账户(以款到银行账户为准)。

2.保证金户名: 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省龙海市农村商业银行月港支行;账 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24720

六、拍卖时间、平台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时-12:00时止。

2.拍卖平台:中拍平台

七、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1、龙海南太武渔港土地平整所涉及砂石(机制砂、碎石)、花岗岩块石处置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陆万零壹佰柒拾陆元(¥23160176元),不设置保留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

2、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成交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标的合同签订和缴款要求

1.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拍卖机构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拍卖款可分期支付,乙方须在拍卖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款的百分之五十,第三个月支付至百分之一百缴清全部拍卖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相应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项的1‰向甲方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经甲方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拍卖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从履约保证金中提取,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如果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以及不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处置权出让合同》的,均被视为违约,拍卖人有权单方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且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拍卖人可要求竞得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竞价成交后,竞得人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肆万捌仟元整(¥48000元);竞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的缴纳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成交价的0.15%。

九、标的交付

竞得人缴纳拍卖成交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处置权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并当场签定《标的物移交确认书》。标的物具体状况、数量、品质及交通路况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多还少补。

十、标的清运期限要求

竞得人自签定《标的物移交确认书》之日起,应在六个月内将标的物清运完毕(腾出场地),逾期未完成清运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清场完毕后,且未给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持《标的物移交确认书》及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报告向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十一、对交易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公告期内若对拟出让的剩余花岗岩块石和砂碎石外运处置权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公告期内收到为准)。对公告期间反馈有异议的信息,龙海市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和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十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竞得人须在六个月内清运完成。

2.本次拍卖仅针对花岗岩块石和砂碎石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物为工程项目场地平整过程产生的矿产资源,拍卖文件所表述的有关标的物的规格、形态、方量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拍卖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十三、相关事宜

1.本次出让的剩余花岗岩块石和余砂、碎石属企业所有,拍卖的只是该标的的合法处置权,出让人不受理受让人不属于该标的的合法处置权外的其他问题。

2.竞得人进行标的物运输时,应由具有砂石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并承担所有的装运费用,运载车辆应有明显标志,并向港尾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备,以便于管理;标的运输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抛洒、不得超载,运输中全程车辆遮布覆盖密闭运输,运输路线规划应按交警要求行驶;竞得人自行承担提取标的物过程中面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超载、超限责任、扬尘治理责任、运输车辆冲洗责任等。

3.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拍卖方要求和约定清运,严禁拉运标的物以外的砂石料,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在清运期间,安全防范措施、防护工作均由竞得人负责。因疏忽大意或存在环节瑕疵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竞得人全部负责。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州扬帆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万科金域滨江10栋D03号

联系电话:陈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谢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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