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济宁城发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所属的房产三年期经营租赁权拍卖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起通过中拍平台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三年租赁权:济宁市宁安大道西侧、济阳线南侧的李营苗木花卉市场服务中心3层整层,建筑面积约4099.54㎡,起拍参考价:374083元/年。

竞买须知请线下联系拍卖企业获取!

竞买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6时前,将标的75000元竞买保证金,转入我公司指定的账户(不成交不计息退还),并持交款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在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户名: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

账号:8150 1050 1421 0232 94 (交纳保证金账户即为佣金的交纳账户)

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拍卖之日前止,标的所在地。

联系地址:济宁市环城西路23号汇源大厦七楼东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济宁城发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所属的房产

三年期经营租赁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济宁城发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所属的房产三年期经营租赁权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须知如下:

一、*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paimai.caa123.org.cn) 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不接受现场竞价)以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三年期经营租赁权:

济宁市宁安大道西侧、济阳线南侧的李营苗木花卉市场服务中心3层整层,建筑面积约4099.54㎡,起拍参考价:374083元/年。

二、竞买人已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展示时间内详细并充分了解了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实地查看了标的及与标的有关的资料,自愿接受拍卖人以实际现状对其进行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交割具体范围以委托人指定及交付的范围为准,无论是否出现与标的现状不一致的情况,拍卖成交价款数额保持不变。

三、本场拍卖会的拍卖方式为:网络增价式拍卖。

四、竞买人同意按《拍卖公告》的规定标的缴纳标的75000元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成交标的按照委托人规定交付完毕后,经委托人同意后,竞买保证金原数退还乙方;如竞买不成功,拍卖人于拍卖会结束后5-7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

五、拍卖人已提请竞买人详细阅读《竞买协议》并对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因理解有误而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前委托人如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回委托,竞买人应服从。

七、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拍卖方式进行。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参与竞买,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对本公司的拍卖方式、拍卖协议、拍卖标的成交后委托人和拍卖人在交割方面的要求等一系列规定认可且无异议,此外,竞买人不得利用相关法律滞后的情况对本公司行使诉讼权。

八、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是已经获取网络竞价竞买资格的确认。竞买资格的获取包括:

—已进行网络竞价竞买登记;

—已交纳网络竞价竞买保证金;

—已获得网络竞价竞买账号及密码。

九、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在网络拍卖开始后,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十、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到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等有关文书,并向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约定的佣金,逾期将视为违约。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并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交纳佣金、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等应付款项的,或买受人拖延及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买受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买受人所交保证金及后续支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将按照原约定佣金及成交价款30%的违约金优先用于支付拍卖人佣金及违约金,剩余部分拍卖人可按照委托人要求划转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买受人须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且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可以将标的再次拍卖,拍卖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如买受人正常履约,但遇到非拍卖人原因造成拍卖结果无法履行时,买受人交纳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成交款、佣金等)中拍卖人可以扣除预期佣金收入。

委托人及拍卖人为维护权益向买受人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差价、违约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身份证载明的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瑕疵及说明:

1、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了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鉴于拍卖标的的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所持有的展示说明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详细查看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及证件情况,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仅以委托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予以说明介绍。若竞买人认为资料不足或有疑问,请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自行鉴定拍卖标的瑕疵,了解该标的物权利的法律风险,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利法律后果。

3、竞买人在拍卖前应查验拍卖标的并查阅相关资料,自主决定是否竞买。标的物涉及的最终数据以相关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与委托人提供资料有误差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保证本次所拍卖标的无瑕疵,对拍卖标的是否存在法律纠纷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亦不承担因未知而未告知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4、房屋经营租赁权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对房屋的修缮及其他费用。

5、承租人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增设他物须经委托人同意,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6、承租人装修房屋或者增设他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如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7、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归委托人所有。

8、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承租人拒不维修,委托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9、在租赁期内,遇到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10、承租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租用房屋期间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暖气费、 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垃圾清运、消防、安全、环保等费用。

11、承租人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委托人,委托人予以验收。按合同约定承租人可移走的所有物品同时移走,逾期未移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产权,委托人有权处置。

12、依照“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承租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经营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承租人经营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用电负荷不得超过原设计电表容量,禁止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因承租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承租人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并负责善后处理。

十三、本须知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到拍卖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须知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竞买人承诺书:本人已对以上《竞买协议》进行了认真研读,并对本拍卖标的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予以认可。现承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条款。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