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工人影剧院大商场、南侧商场、北侧商场商铺共48宗物业租赁权竞拍
发布时间:
2026-04-10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受委托,我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至15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肇庆市工人影剧院大商场、南侧商场、北侧商场商铺共48宗物业租赁权。

更多详情查阅上述拍卖平台、我司网站www.zqpmh.com“拍卖信息”栏、微信公众号“zqspmh”,资料备索。有意者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把保证金划入指定账户,并携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司(肇庆大道125区肇庆市鑫华电子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及激活竞买权限。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内(提前电话预约),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吕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黎先生。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说明: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收)。

一、受委托,由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市拍卖行”)通过中拍平台组织本次拍卖会。本次拍卖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和开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利益。参加本次拍卖会的当事人,请仔细阅读拍卖会《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的竞买人,均视为认可本公司的《竞买须知》,必须按照本公司《竞买须知》进行竞价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肇庆市工人影剧院大商场、南侧商场、北侧商场商铺共48宗物业租赁权

三、拍卖会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15时(自由竞价时间为5个小时),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时间,每次报价间隔延时3分钟。

拍卖平台: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内,请提前电话预约。

四、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为个人的,必须本人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二)如竞买人为公司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提交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参与的,需由受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拍卖人要求格式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司公章参与提交资料,并签署本《竞买须知》。

(三)足额及时缴纳竞价保证金:有意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以转账的形式将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肇庆第一支行;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68151;以到账为准),备注请注明“标的名称+保证金”。如竞买不成交,竞价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收款人信息必须与交款人完全相同,退款均在网上银行进行,以本公司网银记录为准。

五、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完成在“中拍平台”的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于拍卖会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携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肇庆市拍卖行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如是网上竞买人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向肇庆市拍卖行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等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由肇庆市拍卖行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方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标的租赁权均按现状进行拍卖,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及工作人员对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简介、图录、幻灯投影、新闻媒体等)所作的介绍及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肇庆市拍卖行、委托人对标的所有瑕疵、缺陷或风险均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价日前,详细了解标的的实际情况及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平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承担买受后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七、买受人(承租人)需遵守的条款:

(一)标的租赁权按现状拍卖,一切以标的的实际情况为准。标的物的面积及情况仅供参考,如有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成交后的租金及佣金均不作调整, 承租人需承诺不以此为由向拍卖人、委托人提出赔偿。

(二)租赁履约押金:按3个月租赁总费用额(成交价)收取。

(三)租赁模式:“总期限5年,为“3+2”组合租期模式。即:前3年为具有退租违约责任租期,期间承租方单方退租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后2年为协商责任租期,期间承租方如需退租,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租金等费用按实际承租天数计算至退租当日,相关费用从履约押金中抵扣,若有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四)本次招租商铺租金享受多付优惠政策,即以竞得价为基数,支付租赁费用按照“季付”“半年付”“年付”方式享受不同的折扣优惠:

(1)季付:一次性缴付连续3个月租金,可减免应缴租金10%;

(2)半年付:一次性缴付连续6个月租金,可减免应缴租金15%;

(3)年付:一次性缴付连续12个月租金,可减免应缴租金20%。

若中途退租/弃租的,已缴付的(每季度、每半年、每年)的租赁费用,需按月付租赁费用标准扣除实际发生的租赁天数的租赁费用,若有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不享受优惠。

(五)本次招租商铺经营许可范围有限制,其中,工影大商场、北侧商场不得经营饮品、食品,大商场第1、2卡限经营服装、鞋类,如另有经营项目的须向出租方了解。南侧商场整体出租,无特别限制。许可范围或禁止项目产品清单请查询附表《出租物业清单》。

(六)商铺免租装修期(不在租期内)根据商铺大小等因素确定,详见《出租物业清单》。

(七)商铺的门面柱、招牌以及铺内地面等的装饰由承租者自行负责,但门面的大小及厚度、地面高度须按出租方要求。

(八)商铺信息中的平面图纸,仅供参考,标示的面积为建筑面积,标示的尺寸为拟建或现量非毛坯尺寸,最终尺寸以实际完成毛坯面为准,出租方承诺实际面积不小于标示面积。

(九)大商场第1卡和第4卡商铺后区部分位置为楼梯底,楼梯底面积按半计算出租面积,请查看商铺示意图或咨询出租方。

(十)本次招租的商铺,除已经限定经营项目品种商铺外,其他商铺出租方不承诺经营项目品种产品具唯一性。

(十一)出租人及承租人的其他权利义务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样本),本文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中的条款为统一范本,出租方可根据各宗物业的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条款作调整修改。

(十二)成交后,承租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物业出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出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按要求支付租赁押金和租金等相关费用。

(十三)承租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承租人的部分合同履约押金,由拍卖人转到出租方以下账户(户名:肇庆市工人影剧院;帐号:44645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农行肇庆端州五路支行),如有不足部分由承租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

(十四)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另付成交价0.15%的软件使用费(其中租赁权的成交价按12个月租金总和计算,具体以中拍平台为准),该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买受人先向平台支付,凭缴费单向出租人申请办理退费。

(十五)如承租人出现违约或悔约,未能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逾期未能与委托方签署《租赁合同》或逾期未能付清佣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承租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以先从承租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及相关的拍卖费用后,余款再划转给委托方作为违约金。

八、关于网络竞价须知

(一)本次网络拍卖会在中拍平台举行,详见《网络竞价规则》。

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二)竞买人须于拍卖会开始前一天(工作时间)完成“中拍平台”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及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到肇庆市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肇庆市拍卖行审核无误后激活竞买账户(用户名),竞买人取得拍卖资格。相关操作详见https://paimai.caa123.org.cn/“竞买人帮助”栏。

(三)参与网络拍卖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操作计算机的能力并自备竞价工具,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四)特别提示: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须知及《中拍平台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须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委托方、肇庆市拍卖行及平台运营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网络拍卖会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会开始前,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竞价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价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六)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5小时)和限时竞价阶段(3分钟)。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电子应价系统会自动延续,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并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

(七)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竞买人经济与法律责任。

(八)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必须与申请网上竞价时相同的身份证明资料)及签署的本《竞买须知》到肇庆市拍卖行处进行身份核验,并与肇庆市拍卖行签署竞价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和佣金。买受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九、网上竞价风险提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价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竞买人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公司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联系方式

肇庆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125区肇庆市鑫华电子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黎先生,吕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1958046916@qq.com

公司网址:www.zqpmh.com

微信公众平台:zqspmh

十一、附件:《网络竞价规则》、《租赁合同》样本

附件:《租赁合同》样本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GYDSC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合同项下商铺的状况,并同意按现状承租。

第二条 商铺的坐落、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6号肇庆市工人影剧院工影大商场第 卡。

2、出租商铺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三条 在签约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商铺租赁期共 个月。自 2026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026年 月 日至 日 15 天为免租装修期。

1..1该商铺设定为“3+2”组合租期模式。即:前3年为具有退租违约责任租期,期间承租方单方退租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后2年为协商责任租期,期间承租方可提前15天通知出租方需退租,则不需承担单方退租的违约责任,但退租前的租金、水电费、公共卫生服务费等费用按实际承租天数计算至退租当日。

2、乙方承诺在许可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赁,该商铺可经营 : 使用。不得经营范围:餐饮、食品等 项目。乙方如需增加经营品种或改变项目须书面向甲方申请,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和品种,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且不作任何补偿。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

第五条 租金、经营管理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费和支付方式

1、该商铺租赁费由租金、经营管理费组成,月租赁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其中,月租金为 元,月经营管理费为: 元。经营管理费主要用于甲方对商场公共场所的秩序维护、公共空间的灯光、空调等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服务。

2、该商铺的月公共卫生服务费为 元(按商铺面积计算,20平方米及以下200元/月,超出20平方米部分按5元每平方米计算)。

3、甲方为该商铺租赁费设定四种缴付方式,给乙方选择。如下:

(1)方式1:按月缴付。乙方于每月5日前,缴付该商铺当月基准租赁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2)方式2:按季度(3个月)一次性缴付享受月租赁费用10%优惠。乙方每季度首月5日前,一次性缴付3个月租赁费用,则月租赁费用按¥ 元计算,其中,月租金为¥ 元,月经营管理费¥ 元。即乙方每季度一次性缴付3个月租赁费用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方式3:按半年付(6个月)一次性缴付享受月租赁费用15%优惠。乙方半年首月5日前,一次性缴付6个月的租赁费用,则月租赁费用按¥ 元计算,其中,月租金为¥ 元,月经营管理费¥ 元。即乙方每半年一次性缴付6个月的租赁费用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4)方式4:按年付(12个月)一次性缴付享受月租赁费用20%优惠。乙方每年首月5日前一次性缴付12个月租赁费用,则月租赁费用按¥ 元计算,其中,月租金为¥ 元,月经营管理费为¥ 元。即乙方每年一次性缴付12个月的租赁费用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3.1乙方清楚并同意:选择方式2或者方式3、4的,在每一个付款期间,若中途弃租的,已缴付的(每季度、半年付、年付)的租赁费用,则需按月付基准租赁费标准支付实际发生的租赁天数的租赁费用,若有剩余则退还乙方。

3.2甲方已经告知,乙方已经清楚,选择方式2、3、4缴付租赁费用的,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出台相类似付款方式(季付、半年付、年付等)减免优惠措施的,本商铺不再叠加优惠。

3.3乙方支付月租赁费用前应选定哪种付款方式。经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乙方可在完成上一个付款期后,更改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选择方式 (1/2/3/4)缴付租赁费用。 4、商铺应缴费用按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租赁期间,商铺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2.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电费、水费(乙方铺位独立计量和公共空调费用摊分计量),电费按肇庆市供电公司商业代购电价的标准收取,并按商铺用电总费用20%标准收取服务费,该服务费主要用于总表、供电设备设施的损耗和维护保养服务等。水费按供水集团水费单价计算。

2.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缴交该商铺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履约保证金无息,按以下情形处理:

合同期满,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租赁满3年且无其它扣除保证金等违约行为的,租期第4年起至租期自然终止,期间承租方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租方需退租,甲方可从履约押金中扣减退租日前的租赁费用、水电费、公共卫生服务费后,若有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

2.3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商铺有关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铺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商铺的使用安全。负责修复非乙方过错而发生的各卡位主体结构的缺陷。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商铺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商铺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3、乙方装修完成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营业。

第八条 商铺的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商铺。如甲方同意转租的,承接租赁者的经营项目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到甲方处办理有关手续,并每次交纳人民币500元的手续费,否则,视作乙方违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商铺或所提供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商铺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商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商铺结构,以及改变卡位布局,分隔卡位经营。

(3)损坏承租商铺,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商铺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10天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

(7)拖欠租金、经营管理费等应缴付费用累计30天以上。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1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商铺租赁期满后 1 天内,将承租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商铺应当保持商铺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商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根据合同收取租金、经营管理费和其它应收费用;

(2)负责把消防喷淋管道铺设到铺位;负责提供空调风管接入口;

(3)负责供电线路铺设到铺位;

(4)负责公用空调、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

(5)负责维护正常秩序、公共范围清洁卫生,经营者饮用的开水供应等工作,确保较好的营商环境;

(6)监督检查乙方商铺的安全卫生情况,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强制措施监督乙方落实;

(7)有权对乙方的装修进行监督,对乙方不遵守甲方管理规定的装修行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强制措施监督乙方落实。

(8)甲方有权对商铺的货物占道摆放采取包括劝告、停电等措施要求乙方整改。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享有承租卡位的经营管理权;

(2)合同期内,必须在每个付款期首月五日前向甲方交清应交纳租赁费用,每月5日前应缴付清上月水电费、用电服务费和当月公共卫生服务费。

(3)租赁期内,商铺的装修须向甲方书面申请,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装修过程要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装修后由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营业。铺位天花板和墙面装饰必须用防火材料,装修布局必须符合消防要求;

商铺招牌、柱面由乙方自行安装,但必须根据统一、美观有序的原则,按甲方限定的高度、宽度、厚度安装;

(4)商铺的卷闸门由甲方安装,保用一年,保用期后,卷闸门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5)不得点明香、蜡烛,不准使用明火生产、照明;

(6)不得使用音响设备制造噪声或大声量影响公共环境秩序;

(7)本铺位供电线路负荷为4KW,使用的电器总负荷不得超出线路负荷;

(8)商铺内的消防设施如烟感装置、自动喷淋头等设施由甲方安装,前述设施不得遮挡或擅自移动位置,损坏应予赔偿;

(9)不得在商铺卡位卷闸外装设任何构建物或在卡位以外的公共通道进行经营,货物摆放不得超出商铺使用范围,招牌或柱不得悬挂商品;

(10)不得在公共通道上安装其它灯具,招牌店名要在商铺招牌上安装;

(11)爱护公共卫生,不得把垃圾、废弃物和清洁用具放置在公共通道上;

(12)必须在每天早上10:00—晚上11:00开门经营;

(13)经甲方同意后的转租,必须在5天内办理完成相关的手续,第6天正式开门经营;

(14)依法经营,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15)要领取营业执照等与经营项目应当具备的资格证照并在指定位置张贴,合同期满后,要及时注销使用该场所地址的营业执照,否则,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16)遵守商场管理规定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17)不得占道经营,货物必须商铺内在摆放,如不接受管理劝告,甲方有权采取停电警告措施,直至乙方完成整改。

第十二条 乙方铺位所在商场与其他商场是互连互通的,其他商场如因升级改造提升经营环境需短期围蔽连通通道的,乙方应配合,并不得以该通道停用等理由提出不合理要求。

第十三条 甲方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合同保证金,还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最高为3个月租赁费用。

1、甲方不能提供商铺或所提供商铺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未尽商铺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非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因素,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单方终止合同的。

第十四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没收合同保证金,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0.3%支付甲方滞纳金。单次逾期超过10天或逾期累计超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商铺,并有权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保证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商铺。乙方逾期交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倍的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的,没收全部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5、乙方违反甲方商场管理规定,经三次书面劝说仍不予纠正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

第十五条 通知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按本合同内所示地址或电话号码或本卡位发送。更改地址或电话要在七天之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第十六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商铺,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手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2026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26年 月 日 签约地点:肇庆市 签约地点: 肇庆市

附件:《网络竞价规则》

网络竞价规则

一、竞买人参加竞拍流程

中拍平台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

1、缴纳参拍保证金

2、竞买人进入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点击右上角的“免费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进行实名注册认证(需绑定手机及上传身份证)

3、注册认证通过后,在首页右上角点击“登录”按键,录入用户名或手机号,以及密码进入,根据拍卖会开拍日期找到你想参与的拍卖会进入,在标的列表中选择想参与的拍品进入,在拍品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

4、携身份证明材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拍卖行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激活竞买人的参拍账号

5、拍卖会开始,竞买人可以通过上述网络拍卖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竞拍”按键点击进入参拍标的,确认出价金额后,点击“出价”按钮进行竞拍

二、出价规则

1、网络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进行,首次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首次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即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三、竞拍规则

1、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按照竞价阶梯进行竞价,自由竞价结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在限时竞价阶段,若限时竞价时间内有更高应价,系统会自动延时一个限时竞价时间,以此类推,直至无更高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结束,当时的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该应价即为成交价,出价人即为买受人。

2、优先购买权人规则: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