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临街商铺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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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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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11: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平台)对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7-15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竞价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物情况:

备注:1.以上标的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出租。标的1包含了标的2和标的3。

2.本次竞价先进行标的1的出价,如标的1成交,则不再进行标的2、3的出价。

3.如标的1在本次竞价中未成交,则进行标的2、3的出价;在此过程中,如发生对标的2、标的3同时出价的情况,则同时租赁7-15号左右两侧的出价主体优先。

二、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11:00时(延时除外)。

三、竞价平台:“中拍平台”(网络竞价平台)(电脑端:https://paimai.caa123.org.cn/;手机端:软件商城搜索并下载“中拍平台”)。

四、标的物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请各竞租人亲临标的展示现场实地查看标的,查看后须签字确认。(提前预约,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报名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现场报名。

六、报名条件:

1、法人单位、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其中,法人单位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七、竞租保证金:

1、报名须支付竞租保证金:见附后表格;

2、竞得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息);

3、未竞得标的物者,竞租保证金在竞租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还(不计息)。

八、竞租保证金支付:

账户名称: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圆通支行;

账号:48322*开通会员可解锁*43245

支付方式:竞租保证金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转账到以上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九、评审时间、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时进行“现场综合评审”(具体情况以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通知为准),并按出租人要求提供相关资质和材料。

十、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物竞租成功后,承租人需向我公司支付服务费,并自行支付 “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具体费用可向我公司咨询)。

2、本次采用增价式竞价方式进行,以元/㎡/月为计价单位进行竞价。竞租人可按照加价幅度(或者高于加价幅度)自由出价,当竞价结束后转入“现场综合评审”,出价最高的前2名的竞租人可参与评审环节的陈述【凡参与竞租的客户(一人或多人)均必须接受起租价,并在“中拍平台”上进行出价,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综合评审办法》可向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提前获取,请竞租人详细阅读了解。竞租报名不接受与公布业态规划不一致的竞租人。

4、在“中拍平台”上的出价将作为“综合评审”中打分依据之一,最高出价人不代表一定成为最终承租人。

5、如只有一位竞租人,在“中拍平台”出价后,进入商谈阶段,承租价格可能会有起租价格基础30%以内范围的上浮,最终承租价格以双方商谈结果为准。

6、凡是参加竞租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合同》内容,《租赁合同》样本可在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处查阅,样本仅供参考,合同部分条款以双方商定为准。

7、“现场综合评审”结束后确认的第一竞得人候选人须在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按照年租金的20%收取)及至少半年的租金,待支付完毕后再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如第一竞得人候选人不认可其出价或未能按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承租该资产,则其所支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8、租赁期限:最低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开通会员可解锁*

租金具体支付方式及期限:以签署合同的主体付款。至少半年一付。

10、装修免租金期:无

11、物业费及水电:由承租人根据物业表单自行承担、据实结算。

12、租赁用途:经营。禁止从事重油烟餐饮、住宿或其它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其它项目。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及分租。

14、若本次出租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为调整租赁租金、租期或退租的理由。

15、承租人负责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投资装修、设施设备及装修的日常维护修理,装修或修缮方案需先行交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本项目的外部装修须满足昆明市五华区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划要求,具体要求由竞得人(承租人)自行了解。

十一、违约责任

竞得人在参与竞价的过程中违约,视以下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竞得人接到出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未按时签订的,视为违约。

2、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认可其出价、竞得人放弃承租租赁资产、逾期未按时支付全款、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

3、违约者将承担违约责任,其所支付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亦可追索按成交总价款(年租金)计20%的违约金,或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再行举行拍卖会,再次竞租的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出租人应当支付给拍卖人的佣金(或服务费)。原竞得人还需承担拍卖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追诉费用。

十二、联系电话:180 8742 7961(嘉富尔拍卖客服电话、微信同号)

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竞租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租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采用增价式竞价方式进行。竞租人可按照加价幅度(或者高于加价幅度)自由出价,当竞价结束后转入“现场综合评审”,出价最高的前2名的竞租人可参与评审环节的陈述(凡参与竞租的客户(一人或多人)均必须接受起租价,并在“中拍平台”上进行出价,否则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综合评审办法》可向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提前获取,请竞租人详细阅读了解。竞租报名不接受与公布业态规划不一致的竞租人。

四、在“中拍平台”上的出价将作为“综合评审”中打分依据之一,最高出价人不代表一定成为最终承租人。

五、如只有一位竞租人,在“中拍平台”出价后,进入单一租户竞租综合评审阶段,承租价格可能会在起租价格基础30%以内范围的上浮,最终承租价格以双方商谈结果为准。

六、凡是参加竞租的竞租人均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及《租赁合同》内容,《租赁合同》样本可在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处查阅,样本仅供参考,合同部分条款以双方商定为准。

七、由承租人根据物业表单自行承担、据实结算。

八、承租人禁止从事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其它项目或者承租人《营业执照》载明范围以外的产品。

九、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及分租。

十、租赁标的以移交时的状态现状竞价租赁、移交。

十一、出价竞拍、延时功能

本次线上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租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后果。竞价过程中,请竞租人注意竞价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竞价结束。

十二、其他约定

(1)房屋移交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承租人开始承担水、电及其它涉及费用。

(3)本次竞租的相关资料所提供的数据、介绍内容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担保。

(4)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动房屋结构。

十三、违约责任

竞得人在参与竞价的过程中违约,视以下情形承担违约责任:

1、竞得人接到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未按时签订的,视为违约。

2、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认可其出价、竞得人放弃承租租赁资产的、逾期未按时支付全款、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成交文件的将视为违约。

3、违约者将承担违约责任,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亦可追索按成交总价款(年租金)计20%的违约金,或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再行举行拍卖会,再次竞租的价款低于原竞租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出租人应当支付给拍卖人的佣金(或服务费)。原竞得人还需承担拍卖人为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等全部追诉费用。

十四、本次竞价活动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公司咨询,我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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